本报综合消息 21日,河南周口“被精神病”132天的农妇吴春霞终于拿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终审判决书。判决书认定,周口警方在没有相应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的情况下,将吴春霞送往河南省精神病院,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充分,被确定违法。 2008年7月16日,河南周口市川汇区农妇吴春霞与前夫离婚案开庭。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的民警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冲进法庭将其带走并拘留十日,随后将其送入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住院长达13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