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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人员对安丘一家从事质押贷款的小型非银行金融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发放小额贷款所需的资金,除一部分来自资本金外,大部分来源于个人借款。 这些借款都挂在企业往来账上,然而企业账面上没有对这些个人的利息支付记录。老板称都是从亲戚朋友处借的,没有约定利息。世上难道有免费的午餐? 稽查人员把焦点放在了企业成本费用的列支方面,发现企业列支的运输费、会议费等项目,缺乏相关的明细记录,且与企业从事的贷款业务毫无关系,这些发票从何而来? 在事实面前,该老板终于承认,由于对个人支付的利息未能取得正规发票,于是采用“移花接木”的方法,将其投资经营的另一家小企业应取得的发票,改换名称计入本企业的成本费用。至此,该企业列支与本企业无关的发票112份,列支成本费用98.2万元的真相浮出水面,该企业因虚列成本受到了补缴企业所得税24.55万元,罚款12.28万元的处罚。(记者 魏慧敏 通讯员 李刚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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