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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28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局了解到,近日,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潍坊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价格。新价格自2014年6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15日。 据了解,新价格具体内容为:潍坊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运距在10公里以内的,最低限价为23元/立方米,处置难度大的可协商在最低限价基础上向上浮动,但托、运双方需签订协议;运距超过1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每立方米增加1元。上述价格仅包括装卸、运输费用,不包含建筑垃圾消纳费用。 潍坊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费用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按3元/立方米缴纳。建筑垃圾用于就地回填、异地填垫再利用的一律不缴纳建筑垃圾消纳费用。 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单位应当坚持自愿委托、服务与收费相对应的原则开展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提供服务收费;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按规定明码标价,接受政府部门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记者 魏慧敏 通讯员 杨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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