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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30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实施以来已经十年。截至目前,我市参保人数已达120.43万人,当期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达到2.91亿元,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0347人,当期基金支出2.06亿元。 近年来,我市已连续九次上调工伤定期待遇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各类待遇。目前,1至4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已达到月人均178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月人均872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日臻完善,我市工伤保险项目不断增加。目前,我市工伤保险项目包括:工伤医疗(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维修更换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转外就医交通、食宿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十二项。 (记者 付东升 通讯员 陈明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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