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潍坊新闻·民生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同学们加油
 
标题导航
物业之困,瓶颈在哪里
防汛抢险演练确保高速畅通
2014年06月0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业之困,瓶颈在哪里



市物业管理协会与媒体交流如何改进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事关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着社会和谐与健康发展。本报经常接到小区业主反映,对物业服务表示不满。而物业企业在为业主们服务期间,也遇到过许多问题和困惑。6月4日,潍坊市物业管理协会与媒体沟通交流会举行,来自市物业管理协会及部分物业公司的十余名相关负责人、市物业办相关负责人、律师与本报记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就近年来暴露出的一些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就如何改进物业工作、更好服务业主作了深入探讨。

  部分业主认为,既然交了物业费,那么小区里只要出现了问题,物业就都得负责。
无奈 物业不是万能的,业委会有时起反作用
  在沟通交流会现场,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徐伟东表示,一些小区内存在乱搭乱建的现象,引发部分业主的强烈不满。“不满意的业主就去找物业,说影响小区形象,我们也不愿意他们乱搭乱建,但有什么办法?我们只是企业,不是执法部门,只能找到个别业主进行劝告。”徐伟东说。
  徐伟东表示,目前,部分小区的水、电、暖仍由物业管理,他认为,这些应由相关部门接手管理,但如何接手,也存在一个很大的难题。
  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李红表示:“物业行业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一部分业主分不清楚物业到底是干什么的,都想当然地认为,既然交了物业费,那么小区里只要出现了问题,物业就都得负责。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也找物业,而一部分开发商借机把责任转嫁给物业,这很不合理。”
  “很多业主在家里失窃了,不管什么原因都先跑来找物业。”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志娟说,他们希望业主能认识到,若丢失物品应该报警,物业公司可以协助调查,但没有责任为失窃负责。
  除了小区失窃问题,孙志娟还提出,个别小区的业委会也给物业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业委会应该是在业主和物业之间,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但现在个别业委会却打着维护业主利益的旗号故意为难物业。甚至有的业委会从中挑拨,把矛头直指物业,严重伤害了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孙志娟说。
  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也是困扰物业公司的一个难题。“基本上每个小区都有几户常年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他们不是没钱,问他们为什么不交,没有理由,就是不交。小区的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都是物业管理,物业费收不上来,我们哪有钱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肖同法说。

  物业不征求业主同意,私自把小区内的绿地铲除,或拆除自行车棚,建设车位。
问题 拖欠物业费就摘水表等管理问题凸显
  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遇到不少业主反映与物业有关的问题,在现场,记者就相关问题说明了看法。
  在采访中,记者曾遇到过有的开发商在交房后,配套设施不全,但物业却存在收物业费的现象。经了解得知,小区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下,物业费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
  同时还有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家中水表被物业摘走等类似物业捆绑收费的情况存在。业主不交物业费,确实是不应该的。但作为为业主服务的单位,物业无权摘走业主家的水表。双方的做法都欠妥。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还遇到物业随意在小区内改规划建车位的问题。小区物业在不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改规划,把小区内的绿地铲除,或拆除自行车棚,建车位,向业主出租或出售,这些都不符合相关规定。不经过大部分业主的同意,这是不允许的。
  同时,不买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辆进小区也是业主反映较多的问题。现在很多新建小区都建有地下停车场,部分购买车位的业主,可以出入小区,但部分没有经济能力购买车位的业主却无法正常开车进入小区。即使有的业主要驾车回家搬运一些沉重的物品,往往也只能把车停放在小区门外。这使得物业的管理很不人性化。
  有的小区物业就做到了人性化管理,也得到了业主的认可。没有车位的业主可以驾车驶入小区暂时停放搬运物品,但须留下房间号,业主搬运完物品后会自觉把车开出小区。这样,双方也都能互相理解。

  让业主知道遇到问题时该怎么办,怎样通过正规渠道解决,让业主享受到更好的服务。
期望 及时沟通交流,让业主享受更优质的服务
  目前,一些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相关政策理解较少。物业公司负责人希望,越来越多的业主能了解一些相关的政策,通过政策、法规、事例的引导,让业主们对物业管理有更加清晰的认识。遇到问题时,他们能与业主及时沟通,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肖同法告诉记者,下一步市物业管理协会将着力提升全市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同时促进个别物业公司的规范服务。
  经与市物业管理协会协商,本报也将于近日推出关注物业服务系列报道,搭建起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及时报道相关物业政策及常识,物业公司的相关职能及责、权、利。让业主知道遇到问题时该怎么办,怎样通过正规渠道加以解决,从而让居民享受到更好、更优质的物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本报记者 刘晓梅 孙永莲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