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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4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获悉,为确保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我市自6月起对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待遇领取资格进行指纹认证。 这次资格认证的对象是2014年5月31日前已办理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抚恤金)的我市工伤职工(供养亲属)。6月1日后(含6月1日)新增领取工伤定期待遇人员,必须在领取待遇前进行资格认证。工伤职工(供养亲属)的认证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在校学生为20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今后每年的6月份为指纹比对认证时间。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居住在市区内的单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由单位统一组织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指纹采集资格认证手续。居住在县市区的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指纹采集资格认证手续。(记者 付东升 通讯员 谭瑞耕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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