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6月5日,作家南派三叔委托律师发表律师声明函,宣布已经收回原授予上海承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盗墓笔记》电影改编权、摄制权,原因是对方未履行合同如期开机拍摄。律师透露,“盗墓”系列大电影投资方已重新架构。 据悉,南派三叔在2012年曾与上海承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盗墓笔记》系列电影授权合同”,合同约定电影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机拍摄,否则南派三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如今一年多过去了,电影仍未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