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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清理住宅小区不文明行为的通告
三个着力点推动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庆六一“欢乐购”
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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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清理住宅小区不文明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小区整体环境,努力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社区综合提升活动已经进入集中整治阶段,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范围为城市社区和居民小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1.占用公共区域违规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2.侵占公共绿地或其他部位乱栽乱种、乱堆乱放、乱扯乱挂;3.在公共空间违反规定乱贴乱画、乱喷乱涂;4.占用公共场地、绿地乱停乱放车辆;5.在公共空间饲养家禽(畜)、宠物,随地便溺,干扰他人生活等行为。
  二、整治要求和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自行整改,采取拆除、清理等措施,将公共区域和空间恢复原状。
  三、对未按期自行整改清理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乱栽乱种、乱堆乱放等行为,将由指挥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清理,并依法实施处罚。对抗拒、阻挠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希望广大业主按照通告要求,积极配合,迅速行动,对不文明行为自行整改。同时,欢迎广大业主积极支持配合并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15763011537  15763011538  0536-3275711
青州市城区社区综合提升指挥部  青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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