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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1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等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潍坊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开始执行新电价,这意味着居民支出的公摊电费每度比现在至少便宜0.27元。 根据规定要求,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包括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宿舍用电。 据了解,在该政策出台前,上述范围内用电都是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而新政策出台后,认定为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的,执行居民电价中的非居民用电价格0.555元/度(1千伏以下),这也就意味着执行新政策后,居民支出的公摊电费每度电至少便宜0.27元。 (记者 赵春晖 刘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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