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资讯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同学们加油!
 
标题导航
今日潍坊天气
空气质量预报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监测结果
7月1日起铁路大调图
我市建起网络出租车失物招领平台
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执行新电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2014年06月1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执行新电价



  本报讯 6月1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等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潍坊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开始执行新电价,这意味着居民支出的公摊电费每度比现在至少便宜0.27元。
  根据规定要求,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包括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宿舍用电。
  据了解,在该政策出台前,上述范围内用电都是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而新政策出台后,认定为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的,执行居民电价中的非居民用电价格0.555元/度(1千伏以下),这也就意味着执行新政策后,居民支出的公摊电费每度电至少便宜0.27元。   
        (记者 赵春晖 刘钦)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