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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29日登录网站申请,下半年不再组织相关工作 本报讯 近日,我市教育部门公布了《潍坊市2014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根据要求,申请人务必须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选择现场确认点,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另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下半年省内不再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相关工作。 据悉,本次在潍坊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面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原省考笔试合格,且在2014年5月参加潍坊市教师资格面试合格人员(简称“省考人员”,网站已于5月26日公布);2011年至201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符合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直接认定条件,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师范人员”)。 6月18日-6月29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国考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省考人员”和“师范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教育部门提醒,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录入申请信息并核对无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遗失信息,填报申请信息错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国考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三年有效,一经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便不再退还。 (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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