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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决定于201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通知》指出,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利于查清201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将在我国境内抽取约6万个调查小区,覆盖人口约1400万人。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通知》要求,由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 《通知》强调,调查取得的数据应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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