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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培养高校应用型人才专业发展支持计划
201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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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培养高校应用型人才专业发展支持计划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工作,主要面向承担2014年春季高考招考任务的公办本科高校,重点支持建设25个左右不同特色的专业。省财政厅、教育厅设专项资金支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每个立项试点建设专业支持额度为300万元左右。
研究开发特色课程
  试点建设专业要在充分进行社会调研的基础上,主动吸纳行业领域专家、企业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总体目标+学校特色+专业特点”的设计思路,突出专业特点和服务;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设定课程体系和课时比例。
  研究制定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课程标准,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制定课程教学目标,通过与研究机构、行业、产业领域的合作共建,突出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应用性。试点建设专业50%以上的专业课程要使用校企合作研发教材、讲义,并与行业、企业合作,正式出版至少一种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高水平教材。60%以上的核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要以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进行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并针对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精心设计、重点建设,形成优质教学资源,取得标志性成果。
  开展教学方法改革,积极尝试翻转课堂、MOOCs等新型教学方式,引导学生改善学习方法,学会以问题为中心学习、基于行业与职业能力的要求学习。制定具体措施吸纳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建设期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中至少有1人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重点项目。
  积极开展教师国内外进修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提升教学和应用科学研究能力。充分发挥基层教研室作用,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等措施,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建设期内,试点建设专业课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不低于85%,优秀中青年教师国内外进修访学人数不低于10%,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比例不低于40%;直接面向一线生产解决技术难题的科研项目占教师科研立项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建25个特色专业
  “支持计划”试点工作主要面向承担2014年春季高考招考任务的公办本科高校,重点支持建设25个左右不同特色的专业。列入试点范围高校中,凡与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专业,均可由学校提出立项试点申请。
  试点范围学校申请立项试点建设专业每校不超过两个,由学校从本校符合条件要求的专业中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承担春季高考招生任务或参与实施“3+2”“3+4”贯通培养的专业。
  省财政厅、教育厅设专项资金支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每个立项试点建设专业支持额度为300万元左右。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实践教学条件提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优化等。相关学校要确保支持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试点建设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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