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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置换车一拖四个月
201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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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置换车一拖四个月
   ▼周先生查到的违法记录。   周先生爱车的基本信息。



车被开走,车主担心出事担责
  家住安丘市兴安街道的周先生去年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在今年3月份审车时认识了田先生,田先生承诺可以将这辆车置换15000元钱。周先生便将该车及证件、手续交给了田先生,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但是已经过去四个月了,田先生却一直拖延,周先生担心自己的车和证件都在田先生处,一旦发生事故所有责任都会落到自己身上,整天惶惶不安。7月8日,记者与田先生取得了联系。田先生承诺会在7月10日之前将车或钱款归还。
讲述
听说车能置换15000元,将车和证件交给朋友
  8日,记者与周先生取得了联系。周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是一辆白色吉利轿车,是在2013年购买的二手车。他在今年3月初审车的时候认识了田先生,两人聊得非常投机,成了朋友。田先生当时承诺,只要给他一定的费用,周先生的这辆二手车就能通过审车。周先生觉得两人是朋友,并且数额并不大便答应了,随后交给田先生200元钱,让他帮忙审车。
  “至今我也不知道这辆车到底有没有通过审验,因为过了没几天,田先生又给我打来电话说,他的一个朋友在一家4S店工作,我的这辆车可以置换15000元钱,但是名额有限,如果办理一定要尽快。”周先生对记者说,这辆车他购买时共花了15000多元钱,买来后已经开了一年,得知能置换这么多钱他非常心动。由于两人之前已经非常熟悉了,周先生想也没想便让对方将车开走了。
  周先生表示,他除将这辆吉利轿车交给田先生外,还将行驶证等一系列证件、手续一并交给了他。
担忧
车已被开走四个月,一旦发生事故得自己担责
  “我觉得彼此都非常熟悉,对方也承诺在一周之内办理完毕,我太相信他了,也没和他订立一个书面合同。”周先生后悔地说,之后田先生以“手续费”和“办理费”等为由,向他索要了约4400元钱。当时田先生承诺很快就会办好,但是已经过去四个月了,仍无音讯。
  自今年5月份以来,周先生一直催促对方给他一个答复,而田先生一直推脱。周先生约其见面,他也一直避而不见。近来,田先生“信誓旦旦”地说会在8日将钱和手续交给他,谁知到了约定的日期他再次推脱,周先生实在没办法了才向本报求助。
  “其实这些钱还是小事,我现在最担心的是,田先生开着我的车一旦发生事故,所有责任都会落在我的身上,前几天我查询过,在3月底有一条闯红灯违法记录,而当时车已经不在我手里了,现在我惶惶不安,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周先生无奈地说,由于这辆车被田先生开走了,而他工作必须要用车,无奈之下他又在今年5月份购买了一辆新车。
  “这样一直拖着不是办法,已经过去四个月了,我现在就想赶紧要回自己的车,或将置换的15000元钱还给我。”周先生气愤地说。
进展
对方称会和周先生联系,承诺明日处理好此事
  8日上午,记者根据周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田先生。对于此事,田先生表示,他确实曾承诺帮周先生通过审车并置换这辆轿车,此前他也联系过周先生,最晚7月10日就会把钱和手续给他,如果办不好就会把车和相关证件退还给周先生。
  当记者提出和周先生一起到田先生所在地点将此事讲清楚时,田先生表示自己还“有点事”,之后一定会再次和周先生联系。
  对此,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成强律师表示,如果周先生和田先生都认可这份口头协议,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那么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便确立了合同关系。如果一方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周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成强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置换车辆或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公司,并订立详细的书面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图 本报记者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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