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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诱惑,企业甚至比暴走族更爱“暴走”,更乐于担当广场舞大妈们“转型”的推动者角色。这种掺杂了太多利益杂音的“转型”,使得暴走甫一上路就已“跑偏”,并挑战着正常的公共秩序。各方都有义务去维系公共生活的平衡:暴走可以,但不能让别人无路可走。 在江苏徐州云龙湖周边,每天参加暴走的有上万人,一小时暴走7公里。暴走族以中老年人居多,成员多是广场舞大妈转型去的。活动期间,暴走团经常占用机动车道,干扰正常交通。据悉,很多规模在千人以上的暴走团,都有赞助商,有的甚至有两三个。赞助商除一些工业企业外,以医疗、保健类企业居多,一些赞助商甚至担当起组织者,每天派人组织暴走活动。 (本报今日A20版) 在广场舞扰民惹得千夫所指,泼粪、放狗、鸣枪等等极端的“报复式治理”事件频发的“危急关头”,徐州的这些广场舞大妈们“困而思变”,谋求“转型”,开赴暴走这一新阵地。由此,广场舞问题似乎得到了解决,但当一个个规模或大或小的暴走团“上路”之后,却带来了占用机动车道、干扰交通秩序等新问题。究其原因,除了广场舞大妈并未改观的“谋私惯性”之外,那些出于企业利益考量对暴走无比积极的赞助商,更是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诱因角色。 往前追溯,暴走这项运动在2010年前后就已在徐州兴起,此后一直处在“正常”的发展范围之内。但最近一年来,情势却突然陡变,参与人数呈现爆炸式增长。自那之后,暴走不再是一个或几个人的“行色匆匆”,而变为动辄成百上千人的“浩浩荡荡”。非常的结果背后,必定有非常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催生了这种“突变”呢? 正如之前所说,这些暴走族大部分是广场舞大妈转型而来,这些人之所以选择“跳槽”,客观上未尝不是因时下广场舞“名声不佳”的舆论压力所致。而再进一步说,这种爱好上的“迁徙”,之所以会以群体而非个人的状态出现,则是“转型者”们出于“抱团取暖”的从众心理的考量,而这其实与当初广场舞“一夜爆红”的原因并无二致。 但话又说回来,即便当初遭粪泼、被狗咬、受枪吓,广场舞大妈们也只不过是暂时偃旗息鼓或转移“阵地”而已,并未选择“改行”。所以,此番大规模的集体“转型”,必然少不了极为特殊的外部诱因。而这个诱因,正是暴走族赞助商背后的“公司运作”。在精明的商家眼中,无论是广场舞大妈,还是渐趋壮大的暴走族,其“中老年为主”的身份,本身就是一个既有效果成本又低的“广告富矿”。试想,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上路,其轰动效应岂不比各种“植入广告”来得更省事、更实惠? 正是瞅准了这个人群“天上掉馅饼,不要白不要”的普遍心理,那些印有赞助商标语的“免费”T恤,便成了企业最好的组织和宣传工具。如此,一方是有健身需求,对“小恩小惠”来者不拒的中老年群体,另一方则是有宣传需要,意在打响知名度的企业,两者各取所需,合作自然是不费力气。在很大程度上,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诱惑,企业甚至比暴走族更爱“暴走”,更乐于担当“转型”的推动者角色。这种有组织、有纪律、有极大积极性的“集体活动”,自然是一呼百应。 这种掺杂了太多利益杂音的“转型”,使得暴走甫一上路就“跑偏”,并挑战着正常的公共秩序。接下来,如何剔除附着在暴走身上的“毒瘤”,还这项运动以健康本色,需要包括交通部门在内所有相关城市管理者群策群力、果断治理、合理引导,也需要暴走族表现出起码的自觉。不妨将心比心去想想,市民允许你暴走,但拜托你不要让别人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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