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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垄断行业违规超缴住房公积金现象严重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距鸿沟有多大?记者在内蒙古省级贫困县杭锦旗调查得到的数据显示:当地职工缴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但当地供电公司职工最高缴存达到15530多元。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和垄断行业不顾国家明文规定,超比例超缴公积金,涉嫌违规避税和变相发放福利。 垄断行业违规超缴公积金 内蒙古杭锦旗2012年才从国家级贫困县调整为省级贫困县,记者调查检索到该县供电公司2014年3位领导和2位职工的月工资,都超过40000元。工资最高的一位领导月缴存公积金达到15530.26元,一位非领导岗位普通员工的工资42000元,每月缴存公积金总数12000元以上。而杭锦旗所在市2013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仅为5574元,公积金缴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 按照住建部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月缴存额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不低于5%。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部门2006年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规定,作为缴存基数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据此计算,该供电公司个人和单位最高缴存额度分别不能高于2006元,即总数不能超过4012元。 此间专家表示,该单位违规为职工超额缴纳公积金,相当于变相发放了巨额福利;而该单位的天价工资,涉嫌以多发公积金逃税少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也数额巨大。通过“多交钱少缴税”,每月发放的福利总计超过14000元。 实际上,当地出现类似问题的远不止供电公司一家,记者粗略检索发现,当地以超比例、超基数违规缴纳公积金涉及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以及供电、矿业等垄断行业,缴存基数多在20000元以上。 制度弹性拉大缴存“鸿沟” 公积金制度出台20多年,发挥的作用不容置疑,但由于制度弹性大,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不公正”的一面逐渐暴露出来。记者调查发现,公积金制度“弹簧”的随意伸缩,正在不断拉大各个群体的缴存差距。 行业差距最悬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现实中并没有做到。效益好的、国有单位和机关愿意多缴、报高基数,效益不好的单位或不愿意多缴的单位报低基数,或按照下限缴。 与杭锦旗供电公司最高达15000多元的公积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地在不少人力资源公司挂靠的外来务工人员,每月公积金缴存只有100多元,最少的只有20元。 据武汉市审计部门审计,公积金缴存额度行业排序靠前的是金融、电力、燃气及供水等行业,缴存额度靠后的是居民服务、制造、住宿和餐饮、批发和零售。 而缴存不公体现最突出的就是私有企业,往往少缴甚至不缴。内蒙古某地级市统计,缴交公积金的单位有1141个,参与缴存的个体私营单位才108个,不到10%。这种情况在全国十分普遍。 制度弹性造成差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将公积金缴存额度限定在5%—12%,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执行,这也形成一个巨大的制度弹簧:有钱的多缴,没钱的少缴或不缴。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省份执行了国家规定,但也有部分省份根据“需要进行了调整”,最高的缴存比例已达到2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也不一致,有的地方采用的是基本工资,有的地方是职工的津贴和工资之和。
“隐性福利”冲击公平底线 专家表示,公众对公积金“不公平”的最大感受就是缴存的鸿沟,尤其是公积金在一些高收入的国企已变相成为增加职工收入的渠道。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对于是否采取“限高”政策,业界和管理部门却看法不一。 一些公积金中心管理者反对对公积金缴存“限高”,认为高收入人群缴存的额度大,超额缴纳却有规定严格限制提取,这相当于超缴者为低收入人群做了贡献。这也是多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于违规超额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原因。 而广西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林一则认为,“现在执行超标准、超额缴纳的大多是垄断行业国企,他们缴纳的钱实际是国有资产,如果不设置上限,就变成私分国有财产和腐败分肥的渠道,不仅仅是一项住房福利。” 一些公积金管理部门统计的数据也印证了这点。西部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审查发现了475个超规格缴存单位,一般都是保险、银行等央企单位。 “公积金执行中所反映出来的缴存不公,根子在收入制度。”内蒙古赤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林蔚说,公积金必须遵循“横向公平性”原则,不能再对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产生二次放大效应。如果收入分配很难短期内实现公平,亟待统一的就是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范围,防止公积金异化为过度福利的工具。 ◎相关新闻 国企谁最赚钱?石油石化企业 记者12日获悉,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透露去年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的决算数比预算短收2209.83亿元,企业所得税则超收1320.86亿元。此外,国企的“赚钱”排行榜也随之浮出水面,石油石化、烟草、电力、电信、煤炭高居前五位。 财政部披露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的利润收入预算数为1215.73亿元,决算数为1288.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这次决算数也是上年决算数的111.6%。从国企的具体“赚钱”排行榜来看,石油石化企业稳居第一,烟草、电力紧随其后位列前三甲。电信、煤炭行业也进入前五名。 此外,去年一些主体税种出现了较为显著的短收或超收情况。国内增值税预算数为20950亿元,决算数为20533.81亿元,完成预算的98%,比预算短收416.19亿元。主要是2013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9%。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预算数合计为18845亿元,决算数为16635.17亿元,完成预算的88.3%,比预算短收2209.83亿元。而企业所得税预算数为13123亿元,决算数为14443.86亿元,完成预算的110.1%,比预算超收1320.86亿元。
◎新闻链接 住房公积金 遇存废之争 缴存悬殊、资金沉淀、“劫贫济富”……近年来,各地住房公积金问题频出,体制和制度弊端显现。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实施已有12年。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公积金制度已呈现多方“不适”,修订《条例》呼声高涨,甚至遭遇“存废之争”。 暴露问题重重 目前,各地公积金的主要功能还是发放购房贷款。但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房价收入比趋于悬殊,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提供的支撑力也相对下滑。尤其是大量付不起首付的职工,实际上无法使用公积金购买住房。 除了功能弱化的问题外,公积金还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贬值矛盾。根据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9498亿元,均以普通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数据还显示,过去10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仅为1.89%,比同期平均CPI低1.07个百分点。 十二年未修订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现行的公积金条例是2002年修订。10多年来,房价早已翻了几番,而近几年公积金实质性的改革“可以说没有”,修订条例呼声日益高涨。 公积金制度改革阻力何在?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涉及主体较多,包括单位、职工、中介机构、地方政府、管理中心、监管部门等,一旦改革,将要触动不少利益相关方。 改革时机成熟 “当前,中国公积金正处在创新转型的重要时期,改革是发展的唯一出路。”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说。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制度在暴露问题的同时,也逐步孕育了创新转型的时机,目前进行制度创新的条件比前几年要更加成熟。 业内人士建议,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房价水平相适应的公积金弹性缴存比例调整机制,健全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和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机制。 本报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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