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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公民信息外籍夫妻将受审
201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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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公民信息外籍夫妻将受审



自称年收入上百万美元 因GSK中国行贿案被捕
  备受关注的摄连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开展非法调查案件近日有了最新进展。该公司总经理彼特·威廉·汉弗莱(Peter William Humphrey)、法定代表人虞英曾(Yu Ying Zeng)(右图)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在我国提起公诉的首起外国人在华注册公司开展非法调查案件。
  被告人汉弗莱,男,1956年3月生,英国籍;虞英曾,女,1953年8月生,美国籍,汉弗莱之妻。2013年7月,二人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批准逮捕。2014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2014年7月12日,汉弗莱夫妇在接受采访时承认用购买等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非法商业调查获利,两人表示“后悔”,并做出道歉。
手段
30%调查需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2003年汉弗莱夫妇在香港注册了中慧公司,2004年又在上海注册了摄连咨询(上海)公司,对外开展商务咨询调查。汉弗莱在香港的中慧公司实际上并无办公场所和接待人员,在对外联系业务时,用的是中慧公司的名义,通过秘书台转接到其手机上。汉弗莱告诉记者,他们主要受客户委托进行商业调查。
  在谈到如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时,汉弗莱和妻子都声称他们的信息主要靠收集客户本身的内部资料,以及网上等公开的信息源。但在需要做背景调查而他们又做不到时,就会找其他咨询公司来做,或者提供资料,这些资料中就包括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家庭背景信息,户籍情况,身份证号码,甚至是否有前科,以及出入境信息,航班信息,房产信息等。当有客户怀疑其员工是否花高价购买了两辆奔驰,汉弗莱还应客户要求调查这些车辆属于谁,非法获取车辆信息。警方在办案时,查获了汉弗莱非法获取的大量手机通讯记录,涉及湖北、北京、上海、广东等6省市。汉弗莱夫妇承认,至少有30%的调查需要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从2003年至2007年,汉弗莱主要向周某购买个人信息,后来和刘某一直合作到2012年,2012年夏天开始与蔡某合作。每条信息的价格在800元到2000元不等。
  汉弗莱夫妇将这些信息来源当成一种资源,在电脑档案中把周某、刘某和蔡某用英文标识,以防其他员工知晓和接触。
  但据调查,购买只是汉弗莱夫妇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渠道之一,其他获取的手段还包括调取私人短信、邮箱,偷拍等。为了调查一个物业公司,汉弗莱派人应聘物业员工进行偷拍;为了调查酒店情况,还派人应聘酒店员工。
收入
进行非法调查年入上百万美元
  根据汉弗莱夫妇的说法,从2003年至案发,他们共做了700余个调查案例,每年的收入达上百万美元,已经记不清非法获取了多少个人信息。由于2009年之前非法获取信息还未入刑,仅从2009年计算,汉弗莱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就达到数百条。
  汉弗莱的客户广泛,既包括大型在华跨国公司,也包括一些中国公司,涉及制造业企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构,他们所非法获取的信息对象,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涉及16个国家的近千家公司和大量个人。证据显示,德国一家知名汽车公司,曾委托汉弗莱调查中国分销商、高管是否有腐败和道德风险。另外,来自美国的钢铁公司、采矿机械公司,德国的电缆公司,英国的发动机公司,丹麦的服装公司,芬兰的空调配件公司,瑞士家具公司,都曾是汉弗莱的客户。汉弗莱会随机给每次调查起名字,“蝎子计划”“鹅计划”“马勒计划”“黑刺李计划”等,但这些名字实际上并无太大意义。
个案
声称为GSK中国服务时被骗
  谈起与GSK中国(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的合作,汉弗莱有些激动,“马克锐欺骗了我”。
  去年4月,GSK中国业务总经理马克锐、法务部总监赵虹燕等高管找到汉弗莱,声称所谓的举报者向中国工商部门和GSK中国各部门写了匿名举报信,举报GSK中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让汉弗莱调查是谁写了匿名信。汉弗莱要求看举报信时,被对方一口回绝。当时GSK中国的说法是举报内容属于子虚乌有,是一种污蔑,他们不是要汉弗莱调查问题,只需要调查是谁写了匿名信,并拒绝提供更多的细节。
  双方最终商定的价格为20余万元,GSK中国先期支付了10万元定金,这就是被媒体热炒的“蝎子计划”。在此次调查中,汉弗莱以1000元的价格,从蔡某处购买了数条公民个人信息,还未付款就被警方抓获。
  去年6月份,汉弗莱向GSK中国提供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并没有证据证明是谁写了匿名信,这份调查报告也证实了GSK中国对所谓举报者的怀疑是毫无根据的。随后,汉弗莱终于看到了这封匿名举报信的内容,“很吃惊”。汉弗莱告诉记者,根据他多年的经验,这封举报信肯定是有根据的,“举报的内容应该是真的”。
  2013年年初,警方在调查临江旅行社资金异常时,发现GSK中国存在重大经济犯罪嫌疑。当年6月,公安部部署长沙、上海、郑州等地警方侦办此案,并于当年6月和7月先后开展抓捕。
  当年6月,汉弗莱从媒体上得知警方正在调查GSK中国后,开始评估整件事情况,得出的结论是马克锐欺骗了他,“被利用了”。在看到报道后,他曾经见过马克锐一次,明确告知对方,他不可能再为GSK中国提供服务。
醒悟
认识到错误感到后悔和抱歉
  汉弗莱和虞英曾都有着丰富的社会经历。1979年,汉弗莱来到当时的北京语言学院(即北京语言大学)进修,当一名英语老师,并在那里认识了当时还是学生的虞英曾。后来,汉弗莱还在路透社担任记者,之后在普华永道北京分公司担任商业调查及内部调查部总监。原是北京人的虞英曾是一个下乡知青,后赴美国并入籍,十余年后两人在美国相遇,恋爱结婚,汉弗莱将其形容成一个“童话故事”。据看守所民警介绍,在看守所,两人仍然在互传纸条写情诗。
  经过近一年的高墙生活,汉弗莱和妻子都认识到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做法的错误。汉弗莱说,他并没有故意要触犯中国的法律,并为他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伤害而感到羞愧和后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汉弗莱连用中、英文说了两遍道歉。
  虞英曾也说,她以前认为这是一个灰色地带,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存在侥幸心理,现在“知道错了”,并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后悔和抱歉,希望中国政府能够从轻处罚。
专家解读
商业调查应 有明确底线
  12日下午,就商业调查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专家洪道德。
  据洪道德分析,无论是商业调查,还是私家侦探,这个行业无疑要面临各类法律风险,但这个行业也应该有其明确的底线。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法律的范畴内,调查、取证的权力由公安、检察院、法院掌握,其他任何机构都无刑事调查权。这是一个基本的底线,商业调查、私家侦探机构绝不能涉足刑事调查领域。
  按照民诉法的规定,公民及法人在诉讼中有举证的权利,那么必然就要涉及到搜集证据和信息,如果公民和法人凭借自己的力量无法有效取证,则可以借助于商业调查、私家侦探等专业机构。但这些机构在民事领域的调查行为同样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由此可见,商业调查、私家侦探机构会在这些领域面临法律风险,一旦其对自身行为没有有效控制和判断,其调查、取证行为必然突破法律的底线。这些机构有可能涉嫌的罪名将包括:非法经营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因此,商业调查、私家侦探机构的相关行为,必须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绝不能随意越界。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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