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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轮巡视晒“问题清单”
201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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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轮巡视晒“问题清单”



工程领域腐败多发、“一把手”频涉案、“小官巨腐”等尤为突出
  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5日公布的今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反馈汇总情况看,干部群众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反映了14个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一些主要问题,其中,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多发、“一把手”频频涉案、“小官巨腐”等尤为突出。专家普遍认为,上述问题表明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依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工程领域成腐败“高发区”
  近年来,资金量大、利润丰厚的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问题的“高发区”,往往“一个项目建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在这轮巡视过程中,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也是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个普遍问题。
  甘肃省干部群众反映,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损失巨大。复旦大学干部群众反映,江湾校区基建工程严重违规,发生质量事故,存在安全和腐败隐患。河南省干部群众反映,一些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插手土地转让、工程招投标等收受贿赂问题比较严重。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高发令人担忧。但也应看到,通过这几轮巡视,我们发现了许多案件线索,为‘打虎拍蝇’锁定了目标。下一步,需要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
  治愈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顽疾”,还要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要用制度管权、管钱,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一把手”涉案呈上升趋势
  从天津、山东等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看,“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数量多、危害大,而且呈现上升趋势。
  细数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腐败案件,当事人不少都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这些“书记”“市长”“董事长”“总经理”,或利用手中大权设租寻租谋取私利,或借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国有资产,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受贿卖官,与一般的腐败案件相比,往往性质更恶劣、危害更大。
  “从巡视情况看,我们监管领导干部的‘制度之笼’还不够紧密。”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认为,“一把手”频频涉案背后,是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权力运行机制不透明,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还存在缺陷。
  针对这些问题,既要坚持加大问责力度,更要通过深化改革堵塞体制缺陷和管理漏洞,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之笼”。姜明安建议,尽快制定党内重大问题决策程序条例,规范权力运行的程序;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苍蝇式腐败”问题凸显
  苍蝇胃口大,官轻贪腐重,这是本轮巡视过程中干部群众反映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北京市干部群众反映,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宁夏回族自治区干部群众反映,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海南省干部群众反映,基层反腐败斗争形势较严峻。
  “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基层干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他们的腐败行为是百姓身边的腐败,往往危害更大,影响更坏,对社会的冲击力更大。而且,‘小苍蝇’不打有可能变成‘大老虎’。”辛鸣说。
  “苍蝇式腐败”问题凸显,曝露出基层反腐制度建设相对薄弱。
  高波认为,“小官巨腐”的背后不是官大官小的问题,而是权力是否受到制约的问题。基层干部官不大,但权力不一定小,他们也会寻租、也会腐败。必须尽快加强基层的反腐制度建设,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对一切腐败问题“零容忍”。
今年下半年拟推两轮巡视
  对比此前两轮中央巡视,今年首轮巡视有诸多新变化,如巡视范围明显扩大,巡视点由原来的每次10个增至14个;首次采用专项巡视;反馈巡视问题时先向“一把手”反馈、再向领导班子反馈等。按照此前安排,今年下半年还拟推出两轮中央巡视。
  今年2月,中央巡视办公室副主任曾明子称,将加快巡视节奏,今年中央安排的常规巡视将由2轮增至3轮。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等受访专家认为,中央巡视制度2003年建立后,巡视“频率”一直是在5年内,也就是一届地方政府的任期内,对31个行政区巡视一遍。但依据去年首轮巡视的“频率”,即每次至少巡视5个地区,且今年的巡视力度明显加大,加上今年还拟推出两轮中央巡视,那么极有可能在本年内,就完成对31个省区市的巡视,也就是说,在两年内完成过去5年的“巡视量”。
  今年首轮中央巡视的14个巡视点中,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三个巡视点首次采用了专项巡视这一巡视模式,巡视时限比常规巡视“缩短”了半个月。
  据专家透露,下一阶段,我国的巡视工作将力推专项巡视的方式。专项巡视主要针对特定的问题和特征比较明显的单位,来组成巡视组进行巡视。

◎焦点
“裸官”二度上榜
  继去年二轮巡视后,“裸官”二度出现在中央巡视组晒出的问题“清单”中。14日,中央第九巡视组通报,福建“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
  去年二轮巡视,中央巡视组首次提及“裸官”问题,指出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广东随即展开了“裸官”治理行动,要求“裸官”要么接回家人,要么接受调岗。至今年5月底,广东全省866名“裸官”调整岗位,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广东的上述“裸官”治理行动,系全国首个,目前尚无跟进者。按照要求,大约三四个月后,福建须公示巡视整改报告,报告中须报告“裸官”方案和治理结果。
  针对“裸官”问题,中组部今年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要求对五类岗位“裸官”进行清理。
  管理办法与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不同,后者只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表申报个人财产、配偶、子女等与“裸官”相关情况,并未明确要对“裸官”采取哪些措施;而管理办法中首次明确需对“裸官”进行清理。
多省份启动摸底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新颁布的《管理办法》规定,裸官治理范围为“国家工作人员”,并未限定职级。
  记者从安徽、贵州、浙江、湖南、四川等10多个省份的组织系统了解到,今年4-6月,当地也陆续在科级及以下干部(含)中启动裸官数量摸底。
  按照要求,凡是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的工作人员,都需如实填报《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各单位对情况审核把关后填写《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没有出现移居国(境)外的,也需要作零报告。各地摸底的内容除了是否有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还具体要求说明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以及移居时间、现居住城市和从事职业等。
  而据中央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透露:针对科级以下裸官的摸底、谈话、岗位调整等工作,将在摸清底数后,联合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开展。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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