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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与他人有纠纷,为实施报复,男子刘某与他人合伙将炸药藏进对方轿车,并拨打110报警。近日,安丘市人民法院认为刘某犯诬告陷害罪,一审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09年10月,刘某与李某、代某合伙承包了安丘市景芝镇的一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遭到赵某的阻挠。为了顺利施工,代某与李某想出了一个“教训”赵某的办法。同年12月5日,代某和李某准备好炸药,然后叫上刘某一起趁夜色将炸药放在了赵某的轿车内。第二天,代某先后多次拨打110电话匿名举报,称赵某私藏炸药,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理。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代某、李某、刘某先后落网。刘某于今年6月份被安丘市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记者 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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