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湖南永州一对夫妻杨某和成某2008年到法院离婚,法官周某审理后判他们离婚,并对其共同财产债务进行分割:女方杨某获得房子等家庭财产;男方成某则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以及未还清的贷款等家庭债务和债权。 让成某颇感离奇的是,判决生效后,审理法官周某于2011年调任该院执行局,并对判决中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012年4月,周某竟与杨某登记结婚了。成某要求重新判决,今年7月14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该离婚案,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