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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 根据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在衡阳市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前后,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领导干部关于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存在送钱拉选票问题的反映,但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在选举后也未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童名谦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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