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丁戊奇荒中的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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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邻互助,民间义赈自救
2014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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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邻互助,民间义赈自救
  《士绅施粥图》:灾荒难驱,士绅出资开设粥厂,施粥赈济,四乡饥民得以延活。



  清廷所拨少得可怜的粮款未分到重灾区,省、府、县各级官衙赈灾不力,旱情持续不消,饥荒日趋严重。饥荒初期,民间自发的乡邻互助性义赈就开始发生作用。后来,自发或在官府倡导的民间粥厂出现。灾荒期间,官府或民间设立的粥厂究竟有多少,发放的粮款有几何,笔者没有查到详细资料。但是,从旧志中零星的记载中可以看出,不管是自发的还是官方倡导的,民间义赈起了主导作用。乡邻互助,士绅施惠一方。大灾大难中,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乐善好义、扶弱助困的传统美德,得到了弘扬广大。
进城饥民成千上万,粥厂再开持续半年
  各级官府指望不上,民间义赈便显得尤为重要。从现有资料来看,潍县城商绅行动最早。如前所述,1876年4月底,在知县王德功的协调下,丁善宝、陈介祺、郭襄之、刘潓、张仔办起5处粥厂。秋收前后停办一段时间,寒冬时节,再次开办。
  这次再开办的粥厂共6处。城里在城隍庙设粥厂一处,陈介祺任董事;东关坞设南、北两处粥厂,均由丁善宝主持;西关、北关、南关各设一厂,董事由张仔、郭襄之、刘潓分任。
  这次赈济,除了各位董事出资外,潍县城绅商及上、中等户皆出资助赈。粥厂从1876年冬,一直开到1877年6月夏收季节。
  《潍县志稿》记载:“乡间贫民闻城中施饭,扶老携幼,络绎而至”。冬寒夏热,如此庞大的人群,在哪吃、在哪住,如何煮粥、如何分食,带来了一堆难题。
  饥民到来,首先要解决住的问题。陈介祺他们分辟空闲宽敞处,搭设临时草棚,做到冬避风雪,春夏避雨,暑热遮阴。每一处外设栅栏,并分男厂和女厂。
  对所有饥民,各粥厂派员逐人核查登记,由保人作保,发给饥民户口牌以及日牌。户口牌上登记有个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日牌每人两个,一个为火印,一个是竹签。
  发粥时,饥民排队在各厂领粥。粥厂管理者首先验明户口牌,查问领粥人住址、姓名、年龄、人数等,每家可派代表领取。
  核对正确无误,领粥人交上一种日牌,领粥并取走另一种日牌。火印、竹签两种日牌循环使用,今天交火印、取竹签,明天交竹签、取火印,防止虚领和冒领。
  领粥人随领随回,不准聚在附近食粥。各居住点由县衙派兵役维持,不许无牌者、观看者进入,以免扰乱秩序,滋生事端。
  粥集中煮好后,组织壮丁任担夫,用木桶挑到灾民临时居住点分发。与现场分发、就地食用的施粥法相区别,他们称之为“担粥”。
  古代每日餐数不定,或三餐,或两餐,或一餐。富裕者三餐,贫穷者两餐、一餐;农忙时三餐,农闲时两餐、一餐;丰收时三餐,歉收时两餐、一餐,即使三餐者,也往往是两干一稀或一干两稀。
  遇到灾荒,富人家也只能两餐、一餐。施粥更不用说,只能一天一顿。为保证粥的质量,他们要求用米新旧勿论,但忌用霉米坏米;粥须黏稠,达到粥桶内插上筷子不倒,米中要加豆类,使粥热且厚,能够耐饥。
  农忙时节,则变分粥为发粮。十日一领,领后各自回乡,侍弄田地。

官方赈济迟缓乏力,乡亲四邻互帮互助
  旧志记载,官府倡导或主办的大规模赈济活动,最早的是潍县,稍后是昌乐。
  据《昌乐县续志》记载,1876年夏,“城乡各设赈饥分局”;1877年春,昌乐县知县李毓珍“劝富民出粟赈饥”。
  由此分析,昌乐最初所设赈济分局,应当是官方主办。倘如是,昌乐则为官方主办赈济行动最早者。
  官方办赈的还有寿光、临朐。《寿光县志》载,1876年冬,“知县胡堃设粥厂于西关天齐庙赈饥”;《临朐续志》载,“设粥厂于三觉庙”,房家庄的赵鸿恩“请邑侯赈饭于盘阳”。据李提摩太所记,临朐设粥厂八九处。
  益都与潍县一样,也仅仅是官府倡导。《益都县图志》载,1876年冬,“知府富隆阿、知县邓瑛劝富民出粟赈之”。李提摩太又记,益都绅富捐银2万两,在各通衢设粥厂8处。
  除此之外,其他县的旧志,再无关于官府倡导或主办赈济的记载。这些志书,均为官修,对官方政绩,不可能不记。可以肯定的是,这次大饥荒中官府的作为,也仅仅如此而已。
  乡邻互助性的义赈始于何时,史料无载。在各县旧志的人物传中,有不少涉及灾中施赈乡亲的内容,赈济时间均笼统地称光绪二年或三年,即1876年或1877年。
  照理推断,各地的乡邻互助性义赈,从1876年春灾荒初起就已出现。这类义赈散布乡村,虽规模不大,但数量多、分布广,或施救一族,或赈济一村,其作用不容小觑。
  益都(今青州市)阳河村陈经麟、陈经典、陈经邦三兄弟,“出粟赈村人,一村无饥色”;郑母村的王宗汉,“施粥半载余,全活甚众”;傅家庄人赵希唐,“迭出巨资以赈,又煮粥以食饿者”;闵家庄的闵传魁,“率子侄辈襄赈数月,并施药饵以活病者”。
  诸城人杨书田见饥民开始抢掠,在全村首倡散粮赈济,“合村赖以全活”;赵汝辅“为人端方好义,出粟二百石救饿者”;魏秉周“自俭衣食,分谷数十石,以助孤贫”。
  安丘的王玉树倾囊“煮粥以食乡人”,钱花光了又变卖家产,买粮施众。
  临朐黄埠店的贺松亭挨户发粮,“不为厚薄轻重、露亲疏”。
  昌乐的王思敬,“籴谷八十余石,赈村中贫乏者”;赵澄源“按族中户口,给予杂粮”;阎泽美见邻有饥色,“辄出资周恤之”。
  寿光刘家官庄的刘善庆、侯镇的刘佐平、丰城的张玉阶,高密的任学金,捐积粮、卖田产,赈济乡亲。

穷长工劝主人施赈,油坊主义释抢粮人
  灾荒期间,赈济乡邻的绝大多数是有赈灾能力的乡绅、富户。但是,也有不少并不富裕、甚至贫穷者,尽己所能,用各种方式帮助更为贫穷的乡亲。
  高密的刘玉瓒幼时父母去世,家境为中等。平时每有乡亲因急借钱,从不拒绝。有人无力偿还,他也不再追索。这次饥荒刚起,他就散粮赈济。自己力量有限,又劝家族中其他成员,凑集粮食,分给乡亲。
  诸城的李允升家中极为贫穷,自己在一大户人家当长工。眼见饥民满道,他拿出自己不多的工钱,买粮分发给饥民,又劝说主人捐粮散放。
  潍县城的曹鸿勋这年中了状元,大约五六月份接到捷报。有史料称,“远近咸来贺喜且乞食”。曹鸿勋家道贫穷,难以接济,便“商于郡县,将设法大为赈济”。
  旧志所载济贫者的为善之举、大义之言,今天读来仍令人感动。
  临朐柳山寨人刘华选发粮救济,一再告诉乡亲:“凶年贷粟由我,丰年还粟与否听尔便,吾不为簿记也。”
  灾荒到来,临朐孤塘(今龙王庙村)的马来庆对其兄说:“吾家资寡薄,倾之不足以给大众,顾吾族待哺者不下百家,而吾窖有赢粟,安忍坐视其死?”兄弟两人将积粮散尽,又出钱买粮赈济。
  饥荒期间,昌乐知县李毓珍派王笃敬去办理赈济。王笃敬秉公发放粮款,吃饭时“独出袖中米饼充饥,不废公款一文”。
  有人对此感到不解,王笃敬回答:“我辈多省一分,饥民多受一分之惠。”
  临朐大辛中村的赵义经营油坊生意,他让伙计牵上3匹骡子外出买粮,准备平粜给乡民。回来到达安丘界时,饥民李小蛮等人将买来的粮食抢去。
  安丘知县张鸣传赵义询问,刚到高崖,家人赶来报信说母亲病了。他折返回家,母亲问:“汝此去,欲以路劫讼杀人耶?”赵义答:“是皆饥民,将往请释之。”母曰:“善,速去。吾病自愈。”
  赵义到了安丘,李小蛮等人央求宽罪,赵义说:“君等误矣。我非来催案者,为请免究,以脱饥民耳。”
  知县张鸣大喜,令犯人长跪而谢赵义,随后释放了李小蛮等人。    李之凡 尚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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