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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生日成“进贡日”,办公室变受贿“宝地”,向竞标人肆意卖信息卖签名……虽是一名小小的科级干部,但却是招投标岗位的“当家人”;7年间受贿上千万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永川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原主任、招投标办原主任戴兵一案,揭开了工程建设贪腐高发的“风险点”。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从2006年至2013年,戴兵在先后担任永川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区招投标办主任、区建委勘察设计科负责人等职务期间,为重庆市创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数十家建筑单位、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款达1060.9万元。 戴兵最常收受贿金的地方竟是在自己的办公室,如建筑商王某19次送钱,有17次是在戴兵的办公室里,还有一次是在招标办楼下;此外,戴兵还喜欢到老板们的办公室收取“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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