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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女子监狱称减刑合法合规,或两三年后保外就医 最近,“福喜事件”来袭,食品安全再度引发关注。而作为引爆中国食品安全危机的“三鹿奶粉事件”,每当有新的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总是会被作为典型恶例被提及。 就在临近“三鹿奶粉事件”6周年之际,有媒体回访发现:因当年毒奶粉事件于2009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无期已经变有期,刑期减至17年3个月,并很可能在两三年后保外就医。 无期变有期 完全按照流程减刑至17年3个月 “减刑完全按照流程办理”,7月30日,河北省女子监狱负责宣传对接的科长张向东被问到田文华减刑至17年3个月是否合法合规时,他用了三个“对的”表示肯定。 “当时我是负责整个三鹿奶粉事件的代理律师,2013年的改判减刑,司法系统也没有多少人知情。”案发时,担任过田文华代理律师的杨旭升表示。 “田总由无期转为有期,老员工后来多少知道些。”一名曾经在田文华身边工作多年的老员工表示,一度甚至传言田文华转为监外执行。然而,查阅河北省女子监狱相关探监记录核实,田文华一直在该监狱服刑。 女子监狱的探监记录显示,田文华被关在17监区。田文华的大姐田文荣只在2008年和2009年看过她两次。7月30日,针对田文华减刑到17年3个月是什么依据,以及其在监狱内享受特殊待遇的问题,河北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杨玉芬表示,没有职权解释相关问题。 “根据法律依据,无期徒刑罪犯主要是在监狱有较好的表现,监狱里有相关加分。”杨旭升的同事、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刘培军表示,这有国家的统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适用的。 《规定》第六条中明确提到,“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上述规定,田文华减刑改判至17年3个月,是无期改判的最低年限。 家人期盼 争取两三年后田文华能够保外就医 “田文华在监狱的待遇应该跟普通犯人不太一样,毕竟年龄在那里。”杨旭升说。审判之后,田文华被关进石家庄市西南近郊的河北省女子监狱。高6米的红色围墙内,有800米的塑胶跑道和操场,周围是宿舍区和食堂。 据女子监狱办公室干事支瑞英介绍,河北省女子监狱是示范监狱,一般犯人都是10个人一间房,按司法部统一的要求进行“5+1+1”模式,就是一周进行五天劳动一天学习一天休息,在傍晚6时吃完饭之后,会统一在教学楼学习,有人讲课,类似学校。 “我们三年没有见到她了。”田文华的侄子李志永告诉记者,过年、过中秋家人都想去看看田文华,但是很难,“有人员限制,一次只能去三两个人。探视的机会自然只有田文华的丈夫和女儿一家,据田文华的大姐田文荣说,“他们每月8日和28日会去看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致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无期改判成有期,再过两三年就保外就医,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作为整个家族的发言人李志永对记者表示。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案发,鼎盛一时的三鹿乳业集团轰然坍塌。66岁的董事长田文华含泪进了监狱,6年过去,72岁高龄的田文华已改判有期,她与家人仍然在小心翼翼地等待着两三年后其能保外就医。 何以获减刑 表现较好先后获得考核记功奖励三次 河北省女子监狱7月31日就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减刑一事向记者作出说明:2009年4月2日以来,罪犯田文华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服刑期间,田文华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劳动改造,先后获得考核记功奖励3次,被评为2010年度狱级改造积极分子,确有悔改表现。 2011年11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6年。减刑后,田文华因改造表现较好,陆续获得多次记功等奖励,且无违规违纪行为,2014年5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河北省女子监狱表示,罪犯田文华减刑事宜,均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办理,经过了严格的程序和多次狱内公示。目前,田文华仍在监狱服刑。河北省女子监狱表示,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罪犯刑罚。 三鹿集团曾是中国知名乳品企业。2008年,三鹿集团因奶粉中掺加三聚氰胺事件引爆全国奶粉质量安全危机。2008年12月31日,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等4名企业高管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出,三鹿集团在明知其婴幼儿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未停止奶粉的生产、销售。被告人田文华等企业高管分别对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田文华当庭承认指控属实。 2009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数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4937万余元。被告人、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多万元。被告人、原三鹿集团高管王玉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团高管杭志奇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团高管吴聚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后田文华曾提起上诉,2009年3月2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作出二审裁定,田文华被维持原判。 “事件”回访 多名涉及官员陆续复出基本重新上岗 2008年的审判,除了三鹿乳业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党总支书记田文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无期徒刑外,还进去了三位高管。 作为三鹿集团副总经理的王玉良和杭志奇,以及副总经理助理吴聚生都同样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了有期徒刑15年、8年和5年。对此,李志永透露,“8年的出来了,在里面表现得好,能减刑。15年的还没有。” 据董宗海的了解,吴聚生坐满了5年牢已经出来,王玉良、杭志奇曾有一段时间保外就医。此外,据《财经》杂志统计,自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以后,陆续有30多名官员被问责。 2009年之后,多名因三鹿奶粉事件去职的官员都陆续复出。时至今日,涉及官员基本重新上岗。 《石家庄日报》2009年12月28日报道,曾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的身份到江苏考察。 本报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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