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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富商,索来185公斤黄金
201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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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富商,索来185公斤黄金



深圳“9·23”全国最大绑架案20名被告受审
  深圳“9·23”全国最大绑架案曾经轰动全国:深圳市人大代表、某物流企业老板、漳州商人张某2013年9月23日在公司停车场遭绑匪绑票,勒索赎金5000万元。在支付黄金185公斤(约价值5000万元)后,张某才被安全放回。一个月后案件告破,黄金被追回。然而,事后司法机关对案情披露一直比较少,案件非常神秘。
  2014年8月4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来龙去脉随着庭审的展开才抽丝剥茧地展现。
  庭审时,案件主犯张景光、赖乙金都表示认罪,但对犯罪过程有异议,都互相推诿指认对方才是主谋。因为涉案人数比较多,案件会持续审理多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检方指控:
7人系累犯应重罚
  被告人张景光、赖乙金、赖长金,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3人刑事责任;被告人龙大成等6人,非法拘禁他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6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惠洪等9人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总顺等两人应当以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有张景光等7人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及其修正案规定:
  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窝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赌徒、商人、房奴 看《插翅难逃》起意
  据检方指控,2013年7月份,被告人张景光、赖乙金、赖长金就开始准备预谋绑架被害人张某。3人一个是嗜赌成性的赌徒,一个是负债累累的商人,一个是房贷即将到期的房奴。
  张景光曾在东莞虎门卖服装,经常在澳门赌博,案发前还曾找赖乙金要了10万元偿还赌债。张景光说,作案前赖乙金在深圳开公司,负债累累,资金周转不灵,两人经常喝酒后就商议要做一桩大事,搞点来钱快的,恰好看到了电视剧《插翅难逃》,就决定学电视剧做一票。后来,赖乙金叫来了同乡赖长金,而赖长金因为需要还房贷急需资金。于是3人一起商议如何实施绑架。
  那么该找谁来下手呢?张景光说,就在他们挑选被害人时,收到了漳州商会主席发来的一份活动通知,通知上有参加这次活动的漳州在深名流们的名单和介绍,3人筛选了一遍,最后选定了深圳市人大代表、某物流企业老板被害人张某,因为张某是张景光同村老乡。不过,张景光并不认识张某,2013年7月中旬,赖乙金出资成为商会这次活动的赞助商,使张景光能够以赞助单位人员的身份参加活动,从而认识、接触到张某。
  然而,赖乙金却说整个事件都是张景光一手策划的,自己一直以为张景光是为了讨账追债,因为张景光说被害人张某欠了张景光一个香港同乡1500万元,如果追债成功的话有3成的分成。不过,赖乙金在检察官的追问之下,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他先说自己从来不知道张景光是要搞绑架,但后来又说在作案前一周才知道。
  赖长金说他是被赖乙金找来帮张景光一个朋友追债。检察官问他在这件事里面做了什么?他说,到厂房后被张和赖叫去买了四次东西,分别是风扇、饮料等。“你就买了几次东西,人家给你20公斤黄金?”赖长金表示,20公斤是赖乙金对他的关照。
绑走被害人索要5000万赎金
  据检方指控,2013年9月23日9时许,被告人共9人驾驶两辆汽车来到被害人张某公司所在的福田区中心商务大厦的停车场,将张某绑架至事先租好的位于宝安区沙井上兴工业区第三排14号的一空厂房内。事发的福田区中心商务大厦位于福田CBD,是深圳最为繁华的区域。
  在将张某绑至厂房后,被告人吴海涛、赵昀、闫灵通、郭海东、魏宗文得到了事先约定的酬劳并离开了深圳。随后,被告人赖乙金、张景光、赖长金在厂房内与张某就赎金展开了商谈,最终确定由张某电话联系公司财务及珠宝行筹集价值5000万元的金条作为赎金,并让龙大成到厂房看管张某。
  关于谈判的过程,张景光说谈判时并没有伤害过张某。而赖乙金则说张某开始就表示愿意在其能支付的范围内马上给钱,但后来张某又不同意如此高昂的赎金。张景光承认,他们告诉张某,如果不给钱或者报警,他们在外面的人就会去对付张某的老婆和孩子。在此要挟下,张某只好就范。
分割185公斤黄金后各奔东西
  据检方指控:至2013年9月23日晚上7时30分左右,根据双方约定,张某的司机陈某将185公斤的金条(经物价局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48729000元)送至宝安机场停车场内交给了被告人赖乙金、张景光、赖长金。
  其中,张景光分得80公斤金条、赖长金分得20公斤、赖乙金分得85公斤。当时龙大成在厂房看管张某。
  3名主谋分钱后分头逃离深圳散伙,并约定互不联系。
  9月24日凌晨3时左右,张景光逃离深圳后通知龙大成释放了张某。
“合伙人”法庭庭审时互相推诿
  两个“合伙人”,8月4日在法庭上为“谁是主犯”互相推诿。
  关于分赃,庭审上张景光和赖乙金的供述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为什么赖乙金分得最大一份赎金?
  张景光说作案所需的经费都是赖乙金出的,过程是赖乙金指挥的,得手后也是赖乙金主持分赃的,当时是“你一块,我一块”地分,最后几块赖乙金就自己装了起来。这也是张景光说赖乙金是主谋的一个重要依据。
  而赖乙金在庭上说,自己只负责开车,因为自己垫付了30万元作案资金,所以张景光就多给了自己5公斤黄金,而且张景光跟他说好等他去了印尼会派人跟他要回50万现金。他认为“这是很合理的”。
  如此巨量的黄金要销赃套现都有一定难度,结果又把一批人牵连进来。出庭受审的20名被告中,除了张景光、赖乙金、赖长金3名参与案件预谋的被告外,还有两批被告,一批是被找来参与绑架的6人,另一批就是事后涉嫌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窝藏罪的11人。这11人分别是张景光的父亲、哥哥、妹夫和表哥,赖乙金的哥哥、前妻、前妻舅、朋友、情人和两个同学。
  当年9月27日,张景光落网并在其家中猪圈内挖出78公斤黄金,及在其表哥处缴获2公斤黄金。紧接着,6名参与绑架的被告相继在东莞、贵州、云南等地落网。当年10月25日,在福建漳州市公安局的支持下,赖乙金、赖长金两人被抓获。黄金及已套现的赃款被追回。
  深圳“9·23”全国最大绑架案2014年8月4日开庭,案件的来龙去脉随着庭审的展开抽丝剥茧地展现出来。
  因涉案人数较多,庭审将持续数天。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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