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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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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中国渔民遭菲法院判刑



  本报综合消息 菲律宾巴拉望省地方法院5日判决12名因渔船在菲海域搁浅而被抓扣的中国渔民犯有所谓“偷渔”罪,对这12名中国渔民分别判处6到12年监禁,并判每人罚金10万美元(约合430万比索)。 
  去年4月9日凌晨,一艘中国福建渔船在菲律宾图巴塔哈保护区触礁搁浅,船上12名中国渔民遭到菲方抓扣。巴拉望省检察官罗德里格斯5日在法院宣判后对媒体透露,这艘中国渔船的船长被当地法院判处12年监禁,另外11名中国渔民则被判处6到10年监禁。
  罗德里格斯声称,这12名中国渔民将会在当地服刑。除所谓“偷渔”罪名,菲律宾当局还以“试图收买图巴塔哈保护区管理办公室职员”为由指控这些渔民涉嫌“行贿”。
  有消息称,替这些中国渔民辩护的巴拉望当地一名公共律师已表示,会就法院判决提出上诉。这名律师强调,这些中国渔民是无辜的,“并非故意进入菲律宾海域,只是因恶劣天气(才误入菲海域)”。
  今年5月,11名中国渔民在中国南沙群岛半月礁海域遭菲律宾海警人员抓扣,其中9人也是被菲当局以涉嫌“偷渔”罪为由起诉到巴拉望省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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