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8月7日,广东深圳原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涉嫌受贿一案,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庆云归案后,主动退赃90万元,但最终被检方指控收受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此后,张庆云多退的赃款又被返还给张庆云本人,目前已返30万元。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张庆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出示的证据,均表示无异议。归案之后,张庆云退赃达到90万元,此后多退的钱财也被返还。张庆云的辩护人认为张庆云被纪委带走后,交代了诸多纪委没有掌握的问题,有自首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