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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每吨上涨1.15元 |
从2014年7月20日开始,是2004年以来的首次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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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水价上涨,市民节约用水意识会有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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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从7月20日开始,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原来的1.95元/立方米调整到3.1元/立方米,每吨上涨1.15元。据悉,这次水价上涨,是我市自2004年以来的首次调整。 >>>调整标准 居民用水每吨上涨1.15元 当日,记者来到繁荣社区看到,居委会已张贴出了关于水价调整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从7月20日开始,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原来的1.95元/立方米调整到3.1元/立方米,每吨上涨1.15元。 对此,诸城康源自来水公司办公室傅主任说:“诸城市的自来水价从2004年到现在有10年的时间没调整,一直以来,自来水公司处于亏损运转。政府部门在5月份召开了关于自来水价格上调的听证会,社会各界均有人员参与。出台关于对城区供水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城区自来水于7月10日调价,康源自来水公司延后10天执行。” 为此,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根据企业经营成本变化情况,同时考虑到目前我市水价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诸城市物价局于5月29日组织召开了供水价格暨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共21名。其中消费者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名,专家学者两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3名,经营者3名,利益相关方2名。 会议指出,诸城市现行居民用水价格是2004年6月制定实施的,标准为1.95元/立方米,处于潍坊地区最低水平。十年来,随着地方税率、电费、原材料等各种费用的相应上涨,制水成本逐年上升,因此,供水企业提出调价申请。有关部门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测算供水平均基本价格为1.993元/立方米。 按照规定,城区供水综合价格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三部分组成,参照周边地区的供水价格水平,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拟定我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如下: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格为3.1元/立方米(包括基本水价1.85元,污水处理费0.9元,水资源费0.35元),农村供水价格每立方米1.993元/立方米。 >>>涨价影响 三口之家一月多花近20元 繁荣社区的居民范大爷说,按人均月用水量为5吨计算,三口之家一个月不超过15吨,按照每吨水涨1.15元计算,每人每月多花5.75元,每家一个月约多花近20元。 生活中,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水。对于这次水价上涨,城区一名饮食业主赵先生说,现在水价涨了,饭店成本也就跟着上涨。今年本身生意就不太景气,现在又提高了成本,只能在平时多注意一下,尽量节约用水。 对于水价上涨,市区几家桶装饮用水生产商表示,他们短期内还没有涨价的打算。 记者在阳春大酒店游泳馆了解到,游泳馆现在每天的用水量是600立方米左右,水涨价后成本无形中增加了将近一倍。至于价格调整的问题暂时没考虑,先试行一段时间再说。 洗车是用水比较多的行业。在西外环一家洗车行,业主小旭对记者说,现在一部汽车的洗车费是10—15元,原来办卡洗车是10元一次。水价调整后,洗车费自然也要做一下调整,过几天可能就要调价。 文/图 本报记者 秦子虚 实习生 李志刚 ◎ 相 关 链 接 明年年底之前 全省各地水价 都将“上阶梯” 山东省物价局近日发布《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将在2015年年底前建立居民用水价格制度。方案在施行前都将进行充分调研,并且进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根据发改委公布的指导意见,阶梯水价第一档将覆盖80%的居民。 《通知》提出,2015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各阶梯水量应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定,省级不出台具体阶梯水量标准。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适用于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城市教育附加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此外,还将同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将结合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逐步理顺城市供水价格体系,建立和完善城市供水价格形成、价格调整的长效机制。 为全面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省物价局还将要进一步加大户表改造工作力度,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工作。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也曾发布相关指导意见。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和近三年居民实际月人均用水量合理确定分级水量。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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