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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寒亭男子孙某、朱某为牟利,帮助两家企业运输、倾倒废液,致使土壤被严重腐蚀,造成环境污染。 今年4月份以来,寒亭区的孙某与朱某为牟利,帮助青州市某药业公司、河北某钢板厂运输废液并提供倾倒场所,分别向寿光市侯镇陈营村村北盐田地、大家洼等6处废弃渗坑倾倒共计400余吨废液,导致土壤被严重腐蚀。 经过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鉴定,这些偷排的废液属于“两高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有害物质,构成严重污染环境。 今年6月5日,寿光市公安局将孙某、朱某抓获。8月1日,两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寿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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