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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山东省物价局网站公布了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标准,其中,保健、国画、书法等文学类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00元;舞蹈、摄影等生活类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20元。这一规定有效期到2017年4月30日。 记者了解到,保健、国画、书法、声乐、戏曲、外语、文学类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00元;舞蹈、摄影、生活类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20元;器乐、计算机、表演类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80元;钢琴等特殊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400元。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及培养层次在不高于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各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委托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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