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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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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每方涨四角



居民用气价格不调整,工业企业用气成本会有所上升
  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宣布,决定自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此次调价是为了进一步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和引进,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通知规定,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调整是分步理顺存量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据了解,我国于2013年6月出台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则分3步实施,计划2015年实现与增量气并轨,居民生活用气也将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存量气是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为1120亿立方米,增量气指新增加的天然气。
  针对气价调整对下游用气行业产生的影响,国家发改委介绍,这次因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对用气工业企业,用气成本会有所上升,这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部分落后产能。
  国家发改委介绍,气价调整对出租车成本增支的影响,由各地根据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
  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将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对供热和发电企业的影响,将通过理顺供热和发电价格,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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