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潍坊新闻·社会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民生
 
标题导航
“疯狂比亚迪”一审判了五年
偷包贼遇交警,扔下皮包仓皇逃跑
一张单据引纠纷,同事约斗被处罚
2014年08月2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张单据引纠纷,同事约斗被处罚



  本报讯 因为一句斗嘴,同事四人竟然下班后约斗,最终四位小伙均受到处罚。
  来自莒县的鞠某、赵某、鞠某某三人均初中刚毕业,在诸城某烟站打季节工。8月16日下午,烟站内黄烟收购工作展开,鞠某负责开具单子,赵某、鞠某某负责推车来回运送打好包装的烟叶,与两人一起推车运送烟叶的还有诸城男子田某。因烟叶数量较多,工作量比较大,收购时负责运送的人需要拿着鞠某开好的单子来划分等级确定运送烟叶的数量和位置,矛盾的产生就源于这张薄薄的单据。
  在工作时,鞠某开具的单据随手放在自己伸手可触的地方,却忽略了运送烟叶的人取单据时的不方便。正好有一张单据,田某在取的时候,就碰到了麻烦,随口便对鞠某说:“你不会把单据放好点,这样我怎么拿?”鞠某年轻气盛,回答道:“你哪儿那么多事事呀。够不着你不会往前点。”田某一看,鞠某是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子,竟敢这样对自己说话,就说:“不服下班单挑。”鞠某因为有同乡在这儿,也不服软:“挑就挑,下班门口等着。”
  按照正常的想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事就这样过去了。哪成想,两人下班后真的发生了打斗,致使鞠某鼻骨骨折,鞠某某和赵某见同乡被打了,三个人合力将田某打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此事被烟站的工作人员看到后,报了警。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制止了打斗。
  经法医法鉴定,鞠某的鼻梁骨折为轻伤,田某的伤情属轻微伤。目前,鞠某、赵某、鞠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三个因年龄未满18周岁,拘留不执行,而田某也因为那一拳,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 周显江 王桂华)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