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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汽配日企被罚12亿元
201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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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汽配日企被罚12亿元
  CFP供图



系我国反垄断开出的最大罚单,涉案企业轮流坐庄“左右”招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宣布,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8.3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4亿元,合计罚款约12.35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部门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其中日立和不二越主动配合调查,被免除处罚。业内认为,这次对日企的横向垄断处罚,将改变中国畸形的汽车市场状态。
  调查
12家日企涉案

  发改委表示,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三菱电机等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以实施。
  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并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此外,发改委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4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上述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发展改革委认定,上述企业达成并实施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
  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对主动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不二越适用了《反垄断法》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条款。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罚款区间为“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根据发改委公布的处罚决定,对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约12.35亿元。
回应
提出整改措施

  19日,日本精工在其官网及东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正全面配合中国发改委的调查。精工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公告中表示,如果罚款对接下来企业盈利造成任何影响,将进一步做出披露。随后,NTN也披露称,已经接到中国发改委对该公司开出的罚单1942万美元。
  目前,涉案企业均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立即根据中国法律对销售政策和销售行为进行整改;二是对公司全体成员进行反垄断培训,确保员工行为符合中国法律要求;三是采取实际行动,消除过去违法行为的后果,主动维护竞争秩序,并惠及消费者。

  与整车领域反垄断多为生产企业操纵的“纵向垄断”不同,此次针对零部件企业的反垄断也被解读为汽车行业首例“横向垄断”调查。
  经发改委查实,12家涉案企业通过“轮流坐庄”串通价格的违法手段,每次指定一家企业中标,将价格商定好后向汽车生产厂商报价。
  从2000年开始,暗中左右汽车厂商的招标结果,实施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以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
  20日上午,汽车行业专家钟师告诉记者,所谓横向垄断,通常是绕线机在投标过程中,通过多家企业“串通”,以一家企业报低价其他企业报高价的方式轮流中标。
  “此次被罚的12家零部件企业形成心照不宣的价格同盟,使轴承等零部件横在较高价位获利。”钟师表示,随着反垄断风暴愈演愈烈,被处罚的企业在终端市场会有价格下调的反应,但主要是体现在售后维修保养上,且不会在短期内见效。

  “零部件反垄断应是汽车业反垄断的主战场。”一位资深汽车行业人士说,零部件贯穿于汽车消费整个生命周期,其价格垄断对汽车行业的危害隐蔽且巨大,甚至不排除和汽车制造商利益交换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可能。业内人士认为,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目的是改变目前畸形的市场状态。
  目前,我国汽车企业,尤其是日系合资企业对日本零部件供应商依赖度较高。中研普华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汽车零部件从日本进口额为95.8亿美元,占零部件进口总额的27%。
  日韩作为新兴汽车强国,对于本国零部件的保护已成为传统。尤其是日系企业在精密零部件部分拥有技术领先优势,核心技术由2至3家企业掌控,因此形成价格协议较为容易。公开资料显示,上述日本轴承生产企业的产品,供应几乎所有日系品牌整车企业以及部分自主品牌企业。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说,国家启动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将切走相关企业的高利润蛋糕,对整个行业也是一次普法教育,将从深层次推动中国汽车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随着反垄断调查的深入进行,广汽本田日前宣布,9月1日起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随后,广汽丰田也宣布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
  与奔驰、宝马等公司对零部件降价范围、降价幅度作出说明不同,日系车企模糊降价数据,同时也没有调价后的零整比数据。有行业协会和反垄断专家表示,在《汽车销售品牌管理实施办法》修改完善之前,消费者买车、用车成本下降空间有限。
  但与此同时,办法规定消费者修车必去4S店的模式,仍然使得消费者在车企面前处于弱势地位。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院长冯君认为,外国汽车企业对中国市场和政策做了充分的了解,“钻空子”抬高了零配件定价,目的就是在零配件这一块获取巨大利润。合资车企的零配件渠道由外方控制,使得外资零部件企业通过供应权限垄断了价格。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副理事长苏晖此前对记者表示,对零部件企业的重罚将警告那些企业不能再横向垄断中国市场的价格,但是车企作为汽车供应商,对经销商和消费者仍然十分强势。在目前中国不允许独立资质的第三方汽车维修及零件供应的机制下,让消费者负担最重的修车成本下降空间有限。
◎解密 
3月份突击调查 12日企先后承认
  我国对12家企业集中开展反垄断调查始于今年4月,而日本的反垄断机构早在2010年和2011年就对这些企业进行了相关调查。其后,这些企业还向美国、欧盟等反垄断法实施较早、执法活跃、规定严格的反垄断机构自首。
  企业之所以会自首,是因为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中国的反垄断法也是如此。
  我国的反垄断法是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其中规定了域外管辖,即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可以根据反垄断法进行调查和处罚。
  2014年3月,发展改革委反垄断调查人员因其他反垄断案件到日立(中国)进行突袭调查。4月2日,日立主动向发改委自首,报告了与相关企业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了重要证据。随后,不二越等企业纷纷自首。
  根据掌握的线索,发改委向相关企业发送调查询问问题清单和提供相关资料的清单,并直接参与价格协商的人员和公司管理人员请到发改委进行询问,最终,在大量证据和事实面前,这些企业承认了垄断行为。

◎链接
近年价格垄断案
  2014年5月29日,发改委通报,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7家眼镜镜片生产企业违反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
  2013年8月12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5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1009.37万元罚款。
  2013年8月7日,发改委对广州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总计近6.7亿元的罚单。
  2013年2月22日,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依法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
  2013年1月4日,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因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给予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总金额约3.53亿元。这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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