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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526套房,真是个“房爷爷”
201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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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526套房,真是个“房爷爷”



广西“国企巨贪”安明明侵吞7000万国资,独断专行说一不二
  侵占526套职工住房、反复腾挪将国有资产转移到自办企业……随着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发公司)总经理安明明等人侵吞国有资产案进入公诉阶段,其涉嫌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近7000万元的案情逐步曝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安明明曾是优秀企业家,但在职工眼中却是独断专行的“土霸王”,工厂变成了他的“独立王国”。这一国有企业负责人贪腐案,既暴露出国企改制存在监管漏洞,也凸显国企成为“家天下”后的种种问题。
7本假账侵吞国资1641万
  广西林业造纸厂(以下简称林纸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由自治区林业厅主管,拥有林纸厂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自治区林化工业公司合资组建的国有大型企业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25%的股份。2003年3月,林纸厂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鹿寨县国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改制前,林纸厂收购了自治区林化工业公司持有的股份。
  公诉机关称,在改制过程中,被告人安明明等人为实现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低于实际价格购买广西林业造纸厂的目的,组织或指使其他财务人员用复制等方式伪造林纸厂1996年至2002年的财务会计资料,采取重复虚列银行利息、人员奖金、房屋修缮费用、企业资产折旧费等手段,并将这些伪造资料作为企业改制资产评估的依据,从而降低林纸厂的净资产。通过这些手段,共计侵吞林纸厂国有资产16410256.7元。
  记者在7本假账看到,账面凭据全是复印材料。办案人员指着一本1996年的账本上制单人“黎庆锋”说:“经查实,这名财务人员是1998年进厂的,却‘穿越’到1996年的账本上担任了制单人。”事实上,在1996年至2002年6月期间,林纸厂并没有生产经营活动。
  公诉人当庭出示的一份请示笺显示,在这份同案被告、财务人员陶智梅和莫浩锋打的报告上,有在清产核资时为了降低林纸厂的净资产而把应由国发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转由林纸厂来承担的内容,同案被告、原国发公司副总经理冼惠英签署“转呈安总批示”的意见,安明明在请示上签了“可”字。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用假账降低公司资产后,2003年2月26日,安明明指使财务人员挪用广西林业造纸厂258万元,作为被告人安明明等10名股东入股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的注册验资款进行验资。随后,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付出很少的资金完成了对林纸厂的改制,变成了以安明明为大股东的民营股份制企业。
阴阳评估报告价差2.3亿
  在林纸厂改制为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后,安明明还继续担任国发公司总经理。2006年5月和9月,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分两次购买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国发公司全部股份。
  “天健资产评估公司”2006年4月20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国发公司的净资产为负1.4亿元,这一报告被用于购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股权。而“起元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证实国发公司的资产是9000万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购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国发公司全部股份后,安明明等人将公司迅速转让给了印尼金光集团。相关调查还指向金光集团负责收购的中国区雇员支取了安明明转入一家“皮包公司”的500万元。
  检察机关还查明,2005年12月,被告人安明明在任国发公司总经理期间,指使被告人冼惠英等人将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向国发公司的借款33536590.4元,直接转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向国发公司借款,后又授意财务人员在国发公司财务账上用应分而未分给各股东的股利冲销上述债务。减除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应分得的股利,被告人安明明、冼惠英等人为股东的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通过账面上的操作,非法侵吞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国有资产2152多万元。
  办案人员说,安明明转移资产的行为由来已久。在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广西林业造纸厂服务开发公司、鹿寨县三鑫工贸公司于2003年2月28日“友好协商”后签订的《协议书》上,广西林业造纸厂服务开发公司将2273万元资产连同“公司负债”“年度利润”一起转让给了鹿寨县三鑫工贸公司。安明明是这三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其中广西林业造纸厂服务开发公司为集体企业,国林纸业公司、三鑫公司是私营企业。
  “经过这一腾挪,集体资产就变为了私人资产。”一名办案人员说,这些资产包括经营性房产及配套设施资产5处、非经营性房产4处、车辆6台、猪场1家、码头1个。
“房爷爷”侵占职工住房526套
  “我们住了几十年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安明明一个人的?”在记者掌握的多封举报信、求助信上,国发公司职工无不感到愤怒,称安明明侵占职工住房526套,是超越“房叔”“房嫂”的“房爷爷”。
  据办案人员介绍,1996年前后,居住在厂内宿舍楼的职工响应国家的房改政策,向厂里交纳了购房款,但林纸厂并未将职工的购房款交到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产证,而是向职工发放工厂印制的《住房证》。到2003年林纸厂改制时,厂里将职工原来交的购房款变性为租房款,按照职工居住时间长短收费,多还少补。
  职工梁某某持有的《住房证》显示,封面上印着《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住房证》字样,内有一张《住房价格评估表》,显示当时房屋价值为9577元,他交了优惠后的房款6703元,表上盖有林纸厂和法人代表安明明的印章。
  检察机关查明,在林纸厂改制过程中,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将林纸厂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剥离,不纳入林纸厂改制范围,这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坐落于林纸厂生活区内11栋职工宿舍、招待所以及生活区河堤防护工程、生活区绿化工程、生活区道路等。
  2006年8月,未经主管单位林业厅许可,安明明指派人员向鹿寨县房地产管理所及有关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将上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由林纸厂变更到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名下。
  2009年,柳州市实施柳东大道延长线工程项目,需要拆迁林纸厂多栋宿舍楼。2010年1月,安明明隐瞒事实,以鹿寨县国林纸业公司作为上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的主体,私下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并要求拆迁方拆迁补偿款3000多万元转入被告人安明明控制的私营公司鹿寨县三鑫工贸公司账上。
  在领到拆迁补偿款后,安明明勒令职工限期搬家。此时,工厂职工发现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子突然变成了安明明一个人的,之后进行长达3年多的持续上访维权,工厂改制中的相关问题才被暴露出来。

国企“土霸王”一手遮天
  在厂里,安明明向来说一不二、独断专行。职工出错,轻者罚款数千到数十万元,重者非法拘禁,开除公职、党籍,一个国有企业俨然已成为他一手遮天的“独立王国”。
  无论办案人员还是工厂职工,几乎都认为安明明是一个管理企业的能人。他在工厂做了近30年负责人,曾将工厂从一个小厂发展成为一个国有大型企业。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1987年被任命为厂长时,安明明只有33岁。1992年,林纸厂在广西工业企业中排名前50强,在全国林业系统中也颇有名气。
  1992年4月,安明明在美国考察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后,促成了工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得到了领导的赏识。1993年,林业部、自治区林业厅借款4000多万元给林纸厂,之后成为国发公司股本。
  “年少得志的安明明精于经营管理,仕途也是一帆风顺,但对自己的工人却是另一副嘴脸,独断专行、说一不二。”办案人员说,工厂俨然是安明明的“独立王国”,他行使着不受制约的权力。
  “因为销售账目错乱,安明明嫁祸于我,以我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由,非法拘禁了我12天。”原国发公司职工覃某某说。
  覃某某告诉记者,2003年8月12日至23日这12天里,他被关押在公司的一间宿舍里,不允许家属会见,完全与世隔绝。期间,安明明还指派公司副总经理把他押到保卫处,搜走了500元现金和银行卡,并逼问出密码后取走4800元,扣划他卖给公司木片的货款18万元。覃某某说,有的工人因为出错,动辄被罚几万到几十万元,直到离开工厂还欠着工厂的债。
  一封题为《吴秋英为什么到干部楼去跳楼》的举报信叙述,林纸厂小学校长梁文明给安明明提意见之后被降职安排到保卫处值夜班,之后被查出肺癌,在林纸厂做清洁工的妻子吴秋英到医院护理。而安明明要求吴秋英回厂上班,不然就停发工资,之后吴秋英在工厂干部楼跳楼自杀身亡。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专案组进入工厂调查后,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89次、接收群众材料478份。
◎相关新闻
广州“巨贪”受审 涉案值近四亿元
  原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涉嫌贪污受贿案2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案金额近4亿元之巨,这也是目前为止广州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件。
  起诉书称,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被告人张新华在担任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经理、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林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透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白云公司所属及其下属公司的多处房产、土地非法转至由其主持成立并实际控制的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2006年,张新华又擅自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并与广田公司合并,使上述国有资产全部私有化。张新华占有新雨田公司25.4%的股份,贪污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2.84亿,个人所占股份折合人民币7227万元。
  此外,张新华在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合作开发相关房地产项目的过程中,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多人贿送的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全部据为己有。
  针对受贿指控,张新华当庭并未否认。不过在具体数额上对起诉书有异议,只承认部分受贿事实和数额。针对贪污指控,张新华坚称当时转让白云公司资产仅是让广田公司“代管”,认为2.8亿估值过高。
  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涉挪上千万经费 工程院院士被查
  记者经过多方证实,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李宁在7月初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因其涉嫌将承担的一个转基因项目的经费转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资金达千万元。
  李宁被带走的消息最初从科技部内部的一个项目结题会上传出。据中国农业大学生物质工程中心一位教授透露,李宁被带走已有月余,至今未归。
  现年52岁的李宁200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与之接触的人表示,李宁为人谦和、善于与媒体沟通。他是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被誉为“中国动物转基因克隆研究领军人物”,曾成功建立了中国动物克隆和生物反应器研制体系,主持重大研究项目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18项,领导的科研团队多年来在大动物克隆、干细胞和基因技术等多方面取得重要成绩。
  李宁主持过30多项重要科研项目,涉及科研经费以亿元计。目前,中国农业大学的官网中,关于李宁的信息并没有变动。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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