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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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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谋杀罪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



  本报综合消息 法新社8月20日援引外交部发言人的话称,厦门中级人民法院8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双重谋杀罪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但发言人并没有公开被判刑者姓名。这也是首例德国人在中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报道援引德新社报道称,涉案嫌犯是一名36岁的德国男子,来自上巴伐利亚州。2010年6月,他在厦门杀害了委内瑞拉籍前女友和她的新男友,然后自杀未遂。被杀害的这名男子同样也是德国人,女性死者生前曾在慕尼黑读书,读书期间与行凶者建立过恋爱关系。这名女性当时持有的是委内瑞拉护照。
  据报道,行凶者将其前女友以及前女友的生活伴侣骗入厦门的一家高档酒店。目击者称,行凶者当时身穿黑色制服,他在街上暗中等待两名受害者的出现,然后残忍地将二人杀死。行凶者在行凶之后试图自杀,但是只是受了重伤。
  报道称,德国官方表示,这一裁决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德国反对死刑,将尽一切可能使判决撤销。有分析指出,如果被告不上诉,死刑将很快被执行。如果死刑执行,这名德国人将是第一个在中国被执行死刑的德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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