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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寒亭区一家化学公司的三名员工为盗窃公司原料,在作案前串好了供词,不料却被菜名暴露了。 8月5日晚,寒亭区一家化学公司报案称,其公司发生两次被盗事件,包装仓库内的24袋氯化聚乙烯、42袋氯化聚乙烯被偷,总价值近2万元。报案人告诉民警,嫌疑人身穿公司工作服,但因案发夜间,无法判断嫌疑人身份。 因该公司职工非常多,调查起来难度很大,民警决定先将调查重点初步框定在案发当晚该车间两个班组16名职工身上。民警对16名职工一一进行了排查,但没能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调查陷入了困局,就在这时民警突然发现了一个疑点:在调查公司员工李某和郭某的时候,当民警询问他们晚上是否在一起吃饭、吃的什么饭时,两人称在一起吃的饭,民警进而问他们吃的什么饭时,两人说的菜名却不一致。“既然是在一起吃的饭,为什么说的菜名不一样?”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用同样的方法询问王某,也得到疑点重重的回答,民警由此判定李某、郭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突审,三人最终交代了作案经过。原来,他们在作案前做了大量“功课”,一旦事发,被问及上下班都和谁在一起,干了些什么等问题时,相互说得一致,自认为万无一失,没想到却栽在了吃饭这一细节上。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史为群 李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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