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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支出降了两成多
201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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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13年审计结果,“五项费用”同比下降17.47%
公务接待费支出降了两成多



  8月25日,在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审计局代表市政府向市委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此次审计重点对市级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和市直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市直部门2013年会议费等“五项费用”支出同比下降17.47%,但仍存在部分问题。
概况
仨部门单位违规 集资5997.2万元
  从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来看,3个部门单位违规集资5997.2万元,4个部门单位违规收费1130.96万元。如市轻工行业办公室向本单位职工集资182万元用于偿还办公楼建设银行贷款;潍坊卫生学校2012年违规收取实习费、住宿费等254.10万元。3个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如市农业局项目专款146.54万元用于办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852.06万元。如市纺织行业办公室职工宿舍售楼款、房租收入等应缴未缴财政专户295.66万元。
  18个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购置不合规10188.30万元。主要表现在,管理不规范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7747.84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2440.46万元。15个部门单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规、往来款处理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23065.65万元。10个部门单位存在财政收支核算不实问题,少计收入4775.08万元、少计支出2079.32万元。
市直“五项费用” 支出同比下降
  据悉,此次审计工作重点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市水利局、市公路局等25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来看,部门单位五项费用总体下降,但会议费预算编制不完整。从市直部门决算数据分析看,2013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费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同比下降17.47%。
  此外,审计发现市直部门部分城区分局预算编制不完整,财政监管不到位。审计后,部分单位撤消了违规账户,有关资金进行了上缴。
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3个部门单位违规集资5997.2万元
  4个部门单位违规收费1130.96万元
  3个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18个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购置不合规10188.30万元
  15个部门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规、往来款处理不及时
  10个部门单位存在财政收支核算不实问题

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五项费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同比下降17.4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分别同比下降45.59%、21.92%、41.14%和21.74%。
重点民生资金 扶贫资金量偏小,部分合同不规范
  2014年2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临朐县2011年至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执行扶贫开发政策不到位、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和部分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突出。
  “十二五”期间,省市县三级仅将该县110个村纳入重点扶持对象,难以覆盖所有贫困乡村和贫困户;扶持手段单一,产业化扶持针对性不强,扶持资金量偏小、扶持户偏少、产业规模不大的问题比较突出。2013年临朐县国有沂山林场套取贫困林场扶贫资金11.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扶贫资金多头管理,扶贫项目申报、监管未统一归口管理;抽查发现,临朐县农业生产互助协会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3.26万元。临朐县国有沂山林场通水通电项目未履行招投标手续,购买水泵、变压器等19.84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部分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存在采购合同未编号、合同内容不完整、超拨项目启动资金等问题。
公车改革方面 十部门单位超标发放交通费补偿
  2014年4月至5月,市审计局对市级机关18个部门单位2011年至2013年度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调查情况看,除个别单位新增特种工作车辆外,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的新增数量和购车支出,已按程序转让和报废公务用车43辆,清退借用车34辆,2013年实际交通费用支出比2011年下降了11.75%。
  此外,不少部门依然存在未按规定预留重大公务活动用车费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交通费用超预算超标准支出等问题。
  按规定,部门单位应从核定的交通费总额中预留机动费用,用于保障重大公务活动用车费用支出。调查发现,有5个单位没有预留该项费用。
  截至2013年底,有9个部门单位借用车辆69辆,最多的单位借用车辆33辆;7个单位超标准留用存量车28辆,最多的单位超留车辆14辆(部分单位在今年“五清”期间进行了改正);个别单位购买的车辆产权挂牌在其他单位名下;个别单位未按程序报废处置车辆,且处置收入66.85万元未收回;大部分部门单位未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普遍存在使用管理不到位现象。
  2011年至2013年间,16个部门单位交通费实际支出平均超预算101.24%;7个部门单位在没有车改备案或车改备案前发放交通费补偿101.74万元;10个部门单位超标准发放交通费补偿97.48万元。

审计结果 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5起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据法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有关部门按规定尽快整改;对政策制度不完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改进建议;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依法进行了移送处理。
  在上述各项审计中,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5起,已结案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对1个单位和9名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直接追回财政资金127.38万元。市领导要求审计机关要敢于担当,依法履责,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抓好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个案
鲁台会展中心 工程造价不实
  2012年11月至2014年7月,市审计局对鲁台会展中心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工程造价不实、材料设备定价高、项目招投标程序不合规、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和工程监理履责不到位等问题。
  在鲁台会展中心项目中,施工总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原报工程结算值244716.39万元,审计认定工程结算值184725.43万元,审减工程造价59990.96万元,审减率24.5%;由指挥部、评审中心、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四方认定的重要材料、设备价格严重偏高,超出实际采购价1.09亿元,部分主要材料定价时间严重滞后;对工程设计、监理、总承包等单位的确定未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52615.77万元,钢结构部分工程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3213.84万元,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涉及金额2379.8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完善,未对社会效益和项目运营后的财务情况进行合理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问题;监理单位存在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与实际做法不一致、一次性补充定额提供的材料用量与实际不符、个别签证内容描述与实际不符等问题,造成项目造价虚高。 
    本报记者 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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