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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8月31日上午10时在澳门东亚运动会体育馆举行,有396名选委会委员到场投票,崔世安以380票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 现任行政长官崔世安将于今年12月19日任期届满。7月15日,崔世安举行记者会正式宣布参选争取连任;8月6日,崔世安被确定为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的唯一候选人。 崔世安在参选宣言中承诺,若当选,必定全面执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的方针,贯彻落实澳门基本法,不断提升民生综合水平,加快落实行政改革,完善特区管理制度,促进澳门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8月3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确定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以普选产生。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决定》通过后表示,《决定》已经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定下框架,特区政府会尽快启动第二轮公众咨询,并于明年首季向立法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案。梁振英还强调,这是香港第一次、历史性地能够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自己的行政长官,希望广大市民珍惜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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