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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帆 民众自我药疗有着不得已的苦衷,大处方、大治疗层出不穷,自感花了“冤枉钱”的民众怎会“任人宰割”?况且,在过度医疗的“大巫”面前,民众自我药疗的危害只能算是“小巫”罢了。因此,向民众普及安全用药知识之前,相关部门更应该管住向患者乱开药的手。 9月1日至10月31日,国家食药总局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帮助公众纠正安全用药误区。中国药学会安全用药科普传播专家张继春指出:我国每年医疗损害事件造成约40万人非正常死亡,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不安全用药所致,药害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远超交通事故。 (本报今日A24版) 因不安全用药等,我国每年有40万人非正常死亡,面对这一触目惊心的数字,我们不得不问:治病的药何以成了要命的毒? 其中的原因或许不一而足,但报道中更多强调的是民众“合理用药的素养不够”,似乎一切责任都在“病人身上”。不可否认,病人乱用药现象确实存在,看不懂药品说明书便自我药疗、不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不按疗程服药等,这些不安全用药行为无疑是威胁患者生命的“隐形杀手”。 然而,“是药三分毒”的道理想必人人皆知,乱用药的危害民众也心知肚明,但他们缘何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在笔者看来,民众自我药疗有着不得已的苦衷。 在个别医疗机构一味逐利的背景下,大处方、大治疗层出不穷,开药“不选对的,先选贵的”,一次小小的感冒就要花费上百元,自感花了“冤枉钱”的民众怎会“任人宰割”?相较之下,民众凭自己的“经验”,随意服用几个药片,似乎也能“药到病除”,既省钱又方便,何乐而不为。 况且,在过度医疗的“大巫”面前,民众自我药疗的危害只能算是“小巫”罢了。“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用药原则,而在我国,利润更为丰厚的输液却成了部分医生的首选,这样的危害不是民众吃几个药片所能“企及”的。而且,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在所有开出的药物中,一半以上配药销售不当。医生开错药,恐怕不是知识欠缺所致,而是某种利益诱惑下见利忘义的产物。对于这样的药方,即便民众具备了基本的用药知识,也难以将其拒之门外。 可见,向民众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固然有其存在的必要,但绝不是治本之策。在此之前,相关部门更应该管住向患者乱开药的手,制定医生治疗方案和开药剂量等标准,斩断大处方、大治疗的利益链。若不治理过度医疗,而只是一味向民众科普安全用药知识,恐怕只能让民众在自我药疗时吃得稍微“科学”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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