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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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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定两家工伤康复定点医院



分别为潍坊市直机关医院和潍坊市中医院
  本报讯 9月2日,记者获悉,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工伤康复试点范围由市直扩大到全市,医疗康复病种也进一步扩大。下一步,我市将通过积极稳妥的试点,努力推进全市工伤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知》规定,我市职工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为伤残程度较重、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可纳入工伤康复范围。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职业病等暂不纳入工伤医疗康复试点范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不再进行康复对象确认。据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经确认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需转入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潍坊目前有两家定点医院,分别为潍坊市直机关医院和潍坊市中医院。
  另外,据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今年我市连续第十次调整工伤待遇标准。全市符合这次调整条件的人员共有2729人。其中,737人符合伤残津贴调整政策,调整后月人均2082元,比原来增加257元;260人符合护理费调整政策,调整后月人均1498元;1732人符合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政策,调整后月人均737元。截至7月底,全市工伤待遇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新增工伤待遇(包括补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记者 付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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