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在讨薪者潜意识中,囿于高昂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对劳动仲裁或者公堂论理或许压根儿就不抱希望。反过来,通过制造噱头把事情尽可能“闹大”,才是最“实惠”的办法。只要“动静儿”大了,自然会有人出来收拾烂摊子,“顺带”把事给解决了。 施工方与开发商因为工程款发生纠纷,施工方派出十几个人闯入小学,把正上课的700多名学生强行赶出教室,这是9月2日发生在河南郑州长椿路小学的一幕。事发后,警方和教育部门多方与开发商联系,但直到孩子被家长都领走,开发商还没到现场。民警随后把闯校闹事者带到派出所询问情况,称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3日下午,学校恢复教学。 (本报今日A23版) 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因为与开发商在工程款上存有纠纷,施工方苦苦追讨欠薪本是值得同情的遭遇。但遗憾的是,大闹学校试图“挟学生以令开发商”的荒唐做法,却让这个“可怜之人”背上了无法被社会原谅的“可恨之处”。围绕“恶意欠薪”这一劳动纠纷领域的“老大难”问题,每当诸如此类的非常规讨薪“创意”出现之后,舆论讨论更多的是“不应该”:欠薪的不应该不诚信,讨薪的不应该走极端。如此,在道德层面完成“评定”之后,至于为什么“不应该”,却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老实说,十几个人擅闯学校并对700多名学生非法采取“强制措施”,已然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于施工方而言,要说不了解这么做的法律后果,恐怕没人会相信吧?既然如此,又为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换句话说,驱使施工方铤而走险的动力是什么?一言以蔽之,不给力的维权制度。 当前,最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恶意欠薪的定罪量刑标准已经在法律层面进行了明确。此外,关于恶意欠薪的劳动仲裁制度也是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照这样看来,受多方保护的讨薪者似乎只需照章办事即可轻松维权。但这也仅仅只是“似乎”而已,现实中的种种执行障碍,每每使得理想中的“秉公决断”变成一场场“拉锯战”,战线甚至长到让讨薪者绝望。由此,意在拉讨薪者一把的各种维权制度,无奈成为一根根干巴巴的鸡肋。 所有这些,对于“拖不起”的施工方来说,想必更是深知其中三味。也正因如此,施工方也才会在“八次封堵校门”讨薪无果后,干脆派人入校捣乱。在其潜意识中,考虑到高昂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对劳动仲裁或者公堂论理或许压根儿就不抱希望。反过来,通过制造噱头把事情尽可能“闹大”,才是最“实惠”的办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才是最“务实”的维权途径。毕竟,只要“动静儿”大了,自然会有人出来收拾烂摊子,“顺带”把事情给解决了。而这样的“特事特办”,不免也给后来者以“启发”。 如此“照葫芦画瓢”的后果,便是讨薪者的“创意”越来越吸引眼球,也越来越过火。不客气地说,如果放任这个棘手的“雪球”滚下去,谁又敢保证不会出岔子?在很大程度上,无论是恶意讨薪,还是恶意欠薪,都因制度乏力而起,最后也只能靠制度发力来结束。这一天,越早来到越好,因为这个社会真的等不起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