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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钓鱼执法,孕妇成嫌犯
201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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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钓鱼执法,孕妇成嫌犯



女子因信用卡套现被抓进派出所,后被逼再钓“下家”
  近日,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发帖人吴良彩称,自己是一名身怀六甲的29岁孕妇,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在实名举报涉嫌钓鱼执法的警察后,她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讲述 》 》 》
孕妇派出所被铐一夜
  9月5日下午,吴良彩拖着近7月的身孕来到兴宁区检察院,向工作人员提交了全部有关钓鱼执法的证据。
  “我租赁的铺面不足100平方米,主要经营涂料装饰。”据吴良彩回忆,“今年4月20日下午,网友‘黄鹏’通过QQ联系我,‘我急用钱,请你帮我套点现(金)’!”
  吴良彩说,她和姐姐办了两台POS机,一台刷家电,一台刷装饰材料;其中一小部分用来给急需的朋友“套现”;其他为正常生意往来。
  晚上8时30分,吴良彩在红日江景小区旁的超市前,“帮”黄鹏刷了两张信用卡。就在她操作完这笔套现后,三名便衣尾随而至。“其中两人晃了下证件说‘警察’,然后进屋拿走了手提电脑、POS机、手提包还有手机。”随后吴良彩被押上汽车。这时她发现“黄鹏”也已在车上铐着。“看着他东躲西藏的眼神,我明白自己被‘钓鱼’了!”
  车行驶到永新派出所前,一个体形较胖,自称警察(以下简称“胖警官”)的人对得到消息赶来的吴良彩的二姐吴茵说:“你妹是专业套现的,想要出去得罚款20万……看在老乡(同为玉林人)份儿上,只罚你妹10万。”
  当吴茵称家里没这么多钱时,“胖警官”回答:“没有10万你妹就不用出去了,送上山坐牢……”
  按吴良彩的说法,在被拘押之前,她并不知信用卡“套现”涉嫌违法或犯罪,只想借此赚点“外快”。
  夜渐深,“警察”仍没有放行的意思。吴良彩说自己只得如实相陈:“我怀孕一个多月了,请别关我在这里过夜,但根本没人理我……”吴良彩被铐在派出所楼梯旁的凳子上,捱过了一夜。
警员开车送去“钓鱼”
  第二天早上8时左右,上班后的“胖警官”问吴良彩家里给她凑了多少钱?
  “见我不松口,‘胖警官’又提出,要不你就像黄鹏那样,找个刷卡的人去套现,将功折罪!”在“胖警官”的逼迫下,吴良彩只能用他归还的手机,在浏览器页面查找“南宁哪有信用卡套现的”。
  吴良彩回忆,当她在“胖警官”的逼迫下拨通一个可以套现的号码后,对方传来一外地口音男子的声音:“套现4000元,要收200元(手续费)。”“我在清川大桥华侨学校旁边……”
  下午5时左右,派出所3名警员开车将吴良彩送至清川桥边。“被钓人”带她到聘望骊都民生银行门口,在车上刷卡3500元。
  吴良彩告诉记者:“就在操作过程中,派出所的人冲了上来,将银行卡和手机没收后,把我们都铐回了车上。”吴良彩说她蹲在面包车后,而那个被“钓”男子则蹲在她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回到永新派出所,警察把吴良彩的手机和银行卡还给她,让她去旁边的工商银行ATM机取钱交“罚款”。回来路上,“胖警官”说:“你现在可以出去了,你今天将功赎罪了……”最后,吴良彩算了一下,包括倒扣“钓鱼”的3500元,她交的罚款总额近19000元,警方一分钱发票或收据都没给她,就安排她从派出所后门离开了。
  后来吴良彩从另一名被钓者处得知,二楼收钱的警官叫陈朝辉。这一点,吴在公安纪委处辨人时得到了证实。
蹊跷 》 》 》
“胖警官”没找到
  5月20日,吴良彩收到警方传唤证。第二天,她去西乡塘经侦大队做了笔录及孕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嫌犯身份,因有孕在身被取保候审。其举报的公安涉嫌钓鱼执法案也已由南宁市公安局纪委移交至南宁市检察院。记者从南宁市检察院获悉,该案已由兴宁区检察院立案调查。
  5月27日,南宁市公安纪委通知吴良彩去派出所辨人。在提供了永新派出所的警官及协警的照片后,吴良彩指认出了在二楼收钱的警官陈朝辉和抓她的协警黄凯。蹊跷的是,不见录音的男主角“胖警官”。
  “在38分钟的录音里,有两个场景中出现了收钱的陈警官和协警黄凯的声音,怎么可能找不到‘胖警官’呢?”吴良彩想不明白。
  另一位遭受信用卡“钓鱼”执法的当事人,也证实,有个体态微胖的男警察出现在永新派出所现场。吴良彩将涉事警察“音频”、“胖警官”视频及截图提交给警方,但142天过去了,截至记者发稿,警方一直未就“胖警官”是否找到给予她任何说法。  本报综合报道
网络发帖实名举报
  4月28日,一则《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出现在“红豆”社区网站。帖子见网当日,吴良彩又被警方“请”到了永新派出所。民警归还了之前没收她的两台POS机;并承诺还将退还她近2万元钱,前提是必须马上删去网帖,吴良彩拿着POS机回去,却没删帖子。
  4月29日中午,吴良彩又被请到永新派出所。吴良彩先被请到讯问室做了笔录,又被带去DNA验血,之后被押到华强派出所照了正侧面相、按了指纹……最后在讯问笔录、给黄鹏刷卡套现的清单和两台POS机总额单上签字时,她被要求“倒签日期”,警方让她签署一周前事发当日的日期——4月20日。
  5月12日,吴良彩去西乡塘公安纪委实名举报。除了文字材料外,她还带去了一段时长为38分钟的派出所现场录音证据。
  记者在该段录音中听到,一位操博白客家话的男子,夹杂着脏话对吴良彩说:“你和他约好地方,带我去抓人。不带我去,我就送你上山坐牢……”而吴良彩的声音在哀求:“那我给电话你打,你和他联系,要不以后碰见我,他报复我怎么办?……”男子回复:“不可能,不出面、不刷卡,我怎么抓人,想将功赎罪就和我去抓他。快点,打电话给清川大桥那个人!”吴良彩说,录音中的男声即是那个“胖警官”。
  吴良彩给记者提供了一段视频,5月14日中午,“胖警官”来到她的商铺,进店发现有人录像,便掉头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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