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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新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获刑两年。
张海新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签发的“红头文件”。
在“组织”办公室,张海新常常在此工作到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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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伪造文件等20多份,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获刑两年 2013年秋,在河南省邓州市一条小巷的出租屋内,45岁的农妇张海新宣布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和任命通知书等20多份。2013年11月29日下午,张海新被抓。今年6月27日,张海新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在她上诉后,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经不开庭审理,在8月的一天裁定维持原判。因法院未依法通知,她的辩护律师直到9月3日才获知二审结果。如果没有大的反转,张海新还得在高墙之内再待1年多,以服完剩余的刑期。
替村民出头打官司 吴楠忘不了,2009年夏天一个很热的上午,母亲张海新拉着一辆架子车,上边堆着床和锅碗瓢勺,从15里外的河南省邓州市文渠乡蒋庄村拉到邓州市区。吴楠4岁的弟弟坐在架子车上,头上撑着一把旧伞,被晒得迷迷糊糊。 当时,吴楠在邓州城区读初一。期末考试临近,她却闹着不想上学。张海新一急之下,就关掉了家里的饭店,到城里陪护女儿。 拉着架子车进城,成为这一家人的命运转折点。张海新在一条胡同口摆摊,夏天卖桃子葡萄,冬天卖大枣坚果。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11年春天,蒋庄村6组的村民来到县城找张海新求助为止。吴楠说,来人把母亲夸了一番,称村里只有她出马当村民代表,才能打赢官司。张海新立即承诺,她要死磕到底。 缘于村里一笔烂账 蒋庄村6组的案由倒也不复杂。1993年,蒋庄村委会在6组的责任田内,建了一个8亩地大的养猪场,承包给了私人开发。后来,这个养猪场又养过海狸鼠和鸡。2009年,蒋庄村委会准备把这8亩地给5组村民吴家庆开发房地产,以抵消所欠8万元的债务。 吴家庆准备在这8亩农田性质的土地上,建3排9座房屋。2009年4月,当包工队开进这8亩地丈量时,6组村民不依了,他们以老年人打头阵,拔掉定位的木桩,夺下皮尺,日夜死守这块地。 在向张海新求助前,这块地已争讼多时。村民们让张海新出头,一来因为张海新场面见得多,人泼辣,口才也好;二来,张海新曾因蒋庄村委会拖欠饭钱不还,在她进城前,已经把蒋庄村委会告上了邓州市法院,要求偿还近万元的饭钱。她的饭店,正因为来自各方面欠债不还而濒于倒闭。 上访期间陆续刻制“公章” 张海新介入维权后,很快便发现,除了争斗漩涡中的那8亩地,位于省道旁边的蒋庄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非常严重。只要跟村干部说好,往村里交3000元,给乡里交1万元,就可以在临路的耕地里建房。这让她想以土地确权为突破口,解决村里的问题。 张海新对警方供述,2011年9月20日,她从南阳市农业局办公室领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后,在蒋庄村有争议的那8亩地上,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提议成立集体经济组织。 从2009年4月到2012年10月,长达3年半的时间里,她带领6组村民们先后到邓州、郑州以及北京等地上访。上访期间刻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蒋(庄)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按照张海新对律师的说法,是农业部等中央部委的接访人员,建议她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再通过该组织绕过蒋庄村委会,好进行土地确权。 警方对张海新的讯问笔录显示,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夏,汲滩镇农民马香兰和高集乡农民王良双,也追随张海新先后带领当地村民申请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为了满足需要,迫于公章不全的张海新,又刻制了“文渠乡人民政府印”、“邓州市人民政府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印”、“人民政府印”、“高集乡人民政府印”、“汲滩镇人民政府印”、“汲滩镇人民政府财务专用章”等十几枚印章。 张海新供述,上述的大部分“公章”,都是她通过邓州街头的小广告联系刻制。外地的人刻好章后,通过发自南阳或襄阳的长途车捎到邓州。在几个月的“办公”期间,她共受理了文渠乡、高集乡和汲滩镇共275户农民的承包证申请资料。 以“政府”名义发伪造文件 邓州市人民法院认定,张海新在邓州市一条小巷的出租屋内宣布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任命通知书等20余份,马香兰、王良双上报张海新批准先后以“汲滩镇人民政府”、“高集乡人民政府”名义,对本村建房者下发加盖有公章的停工通知、公告等国家机关公文数份。因此,王良双和马香兰成了张海新的同案犯。 进入2013年之后,张海新谈起维权,口气越来越自信,很多人都相信她“上边有人”。在求助者面前,她踢踏着拖鞋,从杂乱的书架上翻出某本法律法规,粗声大气地宣讲,不时破口大骂贪官。 她最忠实的追随者,就是她家所在的邓州市文渠乡蒋庄村6组。村民刘金兰至今相信,张海新“中央有人”,“跟潘基文也能搭上线”。她的维权伙伴王良双说,张海新虽然性格泼辣,但一到维权时,就显得很专业。“她哪一天几点几分跟哪个部门打了一个电话,都必须记在笔记本上。她说这是上级的要求。” 张海新一度雄心勃勃。在被抓前两个多月,她曾试图把出租屋附近的一家旅社包下来,做办公地点,还想招聘数十名大学毕业生,以充实“干部队伍”。按照她的规划,她所管的每一个乡镇“政府”,都将有30人的编制。 “中央有人”纯属子虚乌有 2013年11月26日,马香兰被警方控制。3天后的下午,张海新和王良双等人在出租屋内商议如何搭救马香兰时,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她和多人被带走,包括她持有的各种“公章”和数箱文书证物。 该案进入诉讼阶段后,曾两次开庭。参加了第二次旁听的邻居刘金兰说,庭审中张海新坚称自己无罪,按照她的辩称,伪造公文是为了保护农民耕地不被侵占的无奈之举。随着庭审的展开,张海新之前编织的“中央有人”和“公章备过案”等说辞,都被证明子虚乌有。她在“中央”没有人,所谓备案,也只是她通过网络举报,向某网站工作人员发送“公章”资料和上访信,也从来没有得到过回复。 6月27日的一审宣判,是3名维权伙伴的最后一次碰头。这场口头宣判不到8分钟便告结束。张因伪造公文罪一审获刑两年,马香兰和王良双分别为10个月和8个月。3人中,只有张海新上诉。没有出乎辩护律师的意料,张海新的上诉被驳回了。丈夫吴振田表示将继续支持她。 张海新没有改变什么,她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十几万元外债。在蒋庄村,那8亩土地仍旧闲置,悬而未决。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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