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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一场新的产业革命,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综合保税区具有发展电子商务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条件。今年以来,综合保税区把电子商务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大力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努力建设全市电子商务的引领平台,打造服务全省、辐射全国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创新示范基地。 全面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未来 跨境贸易必然趋势 所谓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国内外消费者在网上从其他国家购物,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结算,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贸易活动。根据商品流向,跨境电子商务分为“出口型”和“进口型”两种模式。“出口型”是指国内产品通过网上交易销往境外,即“国内代购”。“进口型”是指在网上从国外购物,即“海淘”、“海外代购”。 跨境电子商务对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意义重大。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稳定和完善出口政策,加快通关便利化改革,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一石激起千层浪,电商大亨们纷纷感叹,2014年跨境电商必将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增长的主战场。 据商务部统计,近几年我国外贸电商交易额以年均40%速度增长。根据美国尼尔森公司调查报告,2013年我国消费者跨境在线采购达351.9亿美元,从事跨境电商的公司约20万家。预计未来1至2年,75%的海外采购商计划使用电商经贸平台进行国际采购,84%的海外采购商会增加使用电商采购方式进行进口的预算。当前,国际采购方式已逐渐向电商方式转变,呈现出线上交易与线下体验相结合、实体交易与虚拟交易相结合、OTO线上线下相融合等多元化与定制化的特点,跨境电子商务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电子商务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做好进口型申报 完善出口型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综合保税区把电子商务作为全区的重点工作来抓,重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方案,今年4月10日已经省政府同意上报海关总署。根据海关总署7月29日和8月1日分别发布的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海关总署已将出口型跨境电子商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进口型跨境电商仍然需要审批,且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必须纳入海关监管。针对这些新情况新变化,当前突出两条线:一是紧盯进口型跨境电商的申报工作;二是完善出口型跨境电商的基础工作。在基础性工作方面,按照海关监管要求,投资500万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海关指定监管场所,投资3000万元搭建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正在协调济南海关、潍坊海关理顺跨境邮件通关、监管流程,积极招商引进国内电商企业,争取尽快开展业务。
发展出口型跨境电商,国货出口更容易 根据国务院2013年下发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潍坊综合保税区借鉴国内先行试点的杭州、宁波、上海、郑州、重庆、广州等六个城市的模式,以出口包裹清关为主,积极探索实施适合潍坊本地的出口跨境电商通关模式。 当前,电商出口存在着诸多制约问题。比如,资金回笼难问题。国外买家用美元支付,国内卖家要兑换成人民币才能在国内使用,由于无法按一般贸易申报出口,造成企业结汇时无法提供凭证,企业难以进行正规结汇,导致货款回笼难。再如,海关和国检监管问题。电商出口货物往往零散、小单、多频,造成海关、国检等部门难以监管,有的出口货物没有凭证,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有的没经过检验检疫,货物质量和企业信誉得不到保障,给企业发展壮大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综合保税区出口型跨境电商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难题。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难的问题。四是综合保税区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五是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六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等等。 潍坊综合保税区出口型跨境电商平台建成后,将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实施出口商品集中监管,将给企业提供商品退税、快捷通关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好处。假如一双鞋成本是100元人民币,按现有汇率6.08%计算,约16.45美元。但在外贸企业中,要统一以6.7%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计算,100元人民币约14.93美元,加上企业销售过程中提价0.5美元,也只有15.42美元,远低于生产成本。而退税政策正好可以弥补这一差价,减少企业的亏损。
发展进口型跨境电商,洋货进境更便宜 进口型跨境电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潍坊综合保税区将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模式,面向国内消费者,提供全球网络网购通道和行邮税网上支付手段,为国内消费者带来物美价廉的世界各地的消费品,提高市民消费、生活水平。 利用保税区监管政策,针对特定的热销日常消费品如奶粉、平板电脑、母婴用品、服装服饰、保健用品、箱包等向国内消费者开展零售业务,将保税区内商品,以整批商品入区,根据个人订单,分批以个人物品出区,征缴行邮税。行邮税一般有10%、20%、30%、50%四档,远低于一般贸易进口所缴纳的海关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大大降低商品价格的同时,保证商品的品质和质量。比如,国内实体店的商品是企业以一般货物贸易进口的进口商品,皮包的进口环节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综合税率可达到100%,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支撑的跨境电购,按个人物品方式申报,皮包行邮税只有10%。
跨境电商试点的主要内容 潍坊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兼顾进口型与出口型,采用“技术上依靠两个系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海关辅助管理系统)、流程上分为两个阶段(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申报进出口清单与海关通过辅助管理系统对清单查验核放)、监管上设立一个场所(潍坊综合保税区内已建成的潍坊国际物流中心)”的设计思路。通过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对“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信息的统一比对、实时监控,实现商品的有效查验,及进出口业务在交易过程中所有申报数据可控、可视化、可追溯,建立起一整套适应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完整、高效、安全、严密的管理规范。具体业务内容为: (一)出口方面业务内容 出口业务试点拟在现有政策与功能的基础上,赋予潍坊综合保税区出境行邮物品通关功能,鼓励和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潍坊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直销配送中心。国内商品按“分批送货,集中报关”方式二线申报进区,享受出口退税,货物在潍坊综合保税区内保税存储,订单产生后,再由电商或其配套物流企业根据客户订单生成分批放行清单送货出境,后期将已分批放行清单根据业务类型(B2B模式的按货物方式、B2C模式的按个人物品方式),定期集中申报出境,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货物的集中配送和快速清关,解决电商出口收汇和退税难的问题。 试点的出口业务主要分为“保税集货”与“保税备货”两种模式。“保税集货”即电商平台企业通过物流或快件企业,将在其平台上挂售的国内卖家商品直接出口到综合保税区的保税仓库里暂存,再根据国外买家的需求进行分拨配送。“保税备货”即综合保税区内贸易企业根据市场预期和判断进行商品的批量采购,将商品出口到区内的保税仓库进行备货,再根据国外买家的需求进行分拨配送。 对出口业务的监管依据“清单申报放行,后续集中报关”以及“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试点原则,将监管流程分为“事前监管、事中控制、事后追溯”三个阶段。其中事前阶段包括企业备案及商品备案和预归类;事中阶段包括交易环节与通关流程中的清单审核、实货验放及物流追踪;事后阶段包括退换货及后续监管。 (二)进口方面业务内容 进口业务试点拟充分利用潍坊综合保税区具有的“进口保税”、“国际分拨配送”、“分送集报”等功能,通过使用无纸通关、分类通关及行邮税单电子化管理加快通关效率,实现贸易便利化。进口商品一线整批申报进境,在潍坊综合保税区内保税仓储,订单产生后,再由电商或其配套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类型(B2B模式的按货物方式、B2C模式的按个人包裹方式)申报并征收行邮税出区,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货物的快速清关与配送。 试点的进口业务主要分为“保税集货”与“保税备货”两种模式。“保税集货”即国外卖家经国际物流或快件企业将单个行邮商品进口到综保区内的保税仓库中集中仓储,再根据国内买家的需求进行分拨配送。“保税备货”即国外卖家把货物销售给综合保税区内贸易企业,区内贸易企业将货物进行保税仓储,再通过电商平台根据国内买家订单进行分拨配送。 对于进口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将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交易网站、支付网站、物流网站对接信息数据,实现有效监管;对收货人实行实名注册管理,通过公安部或银联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在兼顾境内个人自用合理消费需求的原则下,对同一收货人实行单次限额管理、年度合并监管及年度总额限制。监管流程分为“事前监管、事中控制、事后追溯”三个阶段。其中事前阶段包括确定业务对象、企业及商品备案、消费者注册等;事中阶段包括对货物入区、商品交易、出区及分送集报中进行严密监管;事后阶段包括信息跟踪及退换货管理。 本报记者 韩镇 本报通讯员 窦秉超 李兆鑫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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