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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企涉价格垄断,分别被罚近2.5亿元和3000余万元 湖北、上海两地政府部门11日公布了对部分汽车企业及经销商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由于价格垄断违反了反垄断法,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被罚近2.5亿元,克莱斯勒因为类似原因被处以3000余万元罚款。这是今年我国对汽车行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又一次处罚。随着我国执法力量的强化,我国反垄断执法工作进入常态化。 一汽-大众被罚近2.5亿 记者11日从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获悉,2014年3月,湖北省物价局发现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奥迪经销商在湖北省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在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指导下,随即展开调查,日前,已作出处罚决定。其中,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湖北中基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 发改委反垄断局指出,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湖北省内10家奥迪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其目的在于控制经销商对第三人转售的整车销售和售后维修价格,剥夺、干预了下游经营者的定价权,抬高了整车和备件的销售价格,排除、限制了整车和备件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湖北省物价局依据规定,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6%的罚款,共2.4858亿元;对7家奥迪经销商分别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至2%的罚款,其中,湖北鼎杰1606万元、湖北中基752万元、武汉奥龙65万元、十堰奥龙11万元、襄阳东富34万元、宜昌奥龙57万元、黄石奥龙19万元;对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湖北奥泽免除处罚,对华星汉迪按照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减轻50%的处罚,罚款452万元;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武汉奥嘉不予处罚。 克莱斯勒被罚3168万 同样领罚的,还有克莱斯勒。经查,2012年至2014年克莱斯勒在汽车销售过程中,与经销商签订了含有维持转售价格条款的经销协议,发布了含有维持转售价格内容的商务政策;对电话报价低于厂商建议零售价的经销商,以扣减返利、罚款等形式进行了处罚,并向全体经销商发布通告;对于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或略高于批售价格的经销商,采取资源分配冻结(即对于某些热销车型暂时推迟向经销商供货)或暂缓配置试驾车等措施进行惩罚。 另查明,克莱斯勒上海地区经销商上海越也、上海名创、上海信佳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在上海越也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签订了《关于统一规范克莱斯勒、Jeep、Dodge品牌车辆维修保养等相关价格协商备忘》,对同城经销商的保养工时、配件价格、做漆价格以及执行时间作了统一约定,并在会后执行了协议达成的价格。 上海市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对克莱斯勒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168.20万元;对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三家经销商依法处罚,其中对起到组织作用的上海越也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6%的罚款,对上海名创、上海信佳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14.21万元。
消费者能得实惠吗?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次处罚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克莱斯勒已决定降低旗下旗舰车型及零配件价格,并开放零配件销售渠道。一汽-大众也进行了整改,并下调奥迪原装备件价格,同时涉及垄断的经销商也全面废止协议并修改营销政策。 此前,反垄断部门还对日本12家零部件及轴承企业开出12.35亿元的罚单。在反垄断执法的压力下,捷豹、路虎、本田、丰田等相关大牌企业也纷纷宣布降价。 不过,对汽车领域的反垄断工作的艰巨性决不能掉以轻心。国家发展改革委此前对相关车企实施反垄断处罚后,奔驰、保时捷等品牌的部分经销商仍然“顶风作案”,存在幅度几乎相同的加价销售行为。 据反垄断专家介绍,根据反垄断法,对价格垄断行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执法部门有权继续处罚,直至其纠正违法行为。 中国反垄断处罚不断扩围 ●2013年1月4日 发改委对LG、三星、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彩电企业处罚3.53亿元。
●2013年3月19日 发改委对茅台和五粮液处罚了4.49亿元。
●2013年8月7日 发改委对美赞臣、多美滋、合生元、雅培、富仕兰和恒天然等6家奶粉企业处罚6.69亿元。
●2013年8月12日 老凤祥、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等五家金店因价格垄断被罚1009.37万元,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被罚50万元。
●2014年8月20日 发改委对住友、矢崎、精工、电装、NTN和捷太格特等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处罚12.35亿元。
●2014年9月2日 发改委对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23家省级保险企业处罚1.1亿元。
●2014年9月9日 发改委对吉林三家水泥企业开出1.14亿元的反垄断罚单。 ◎发改委 并非选择性执法 伴随着执法机构密集亮剑,坊间既有为中国反垄断迎头赶上,着力护航竞争的叫好声,也有对反垄断执法向和民生相关领域延伸的期盼,还有对中国投资环境恶化的质疑。 特别是奔驰、奥迪等多家知名外企卷入反垄断“风暴”的局面,更是让一些外企担心,中国反垄断是为了保护民族企业的选择性执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11日强调,我国反垄断执法不存在选择性执法,没有针对任何市场主体,也没有针对外资企业。 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1日举行新闻吹风会,会上发布了我国反垄断执法清单。截至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共计335家,其中外资企业33家,约占其查处企业总数的10%。 许昆林说,反垄断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而不是保护民族企业。我国反垄断调查是“消费者选择”,“消费者举报哪个,我们就查哪个,不存在选择性执法”。 ◎专家 反垄断成新常态 近期反垄断处罚不断,赢得了民众的叫好。但也有不少民众呼吁,对水电、石油、天然气、通信、银行、房地产等行业进行反垄断调查。专家分析,一方面这些领域跟人们生活紧密相关;另一方面这些领域多数是行政垄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分析,中国反垄断确实进入了新常态:不管任何的行业或者企业,只要存在垄断行为就会纳入反垄断调查和处罚。 时建中指出,反垄断进入新常态后,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需要加强。反垄断处罚力度也不是越大越好,而是根据企业违法行为对竞争者和消费者利益损害程度依法、按比例原则查处。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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