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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今年4月,律师董正伟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公开火车票退票成本信息等遭拒。今年8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国家铁路局败诉。法院认为,国家铁路局具有审核火车票退票费的法定职责,其拒绝公开调涨火车票退票费政府定价信息的行为违法。9月10日晚上,国家铁路局通过微博回应称:这事儿不归我们管。 董正伟起诉称,2013年退票费实行梯次退票方案。其中,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春运期间,则一律收取20%退票费。根据《铁路法》规定,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据此,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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