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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14)潍法技变字第003号 我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文化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山东海鑫特种电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执行过程中依法对查封财产进行委托拍卖,经三次拍卖均流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查封的财产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位于潍坊市滨海开发区崔家央子村“潍国用(2011)第G090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及其他权利(详见评估报告)。 二、变卖价格:15010011.00元(变卖财产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应买人承担)。 三、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十五日后为开始变卖时间,变卖期限为60日内。变卖期限开始后如有报名参加应买的我院即组织变卖。 四、应买方式: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2014年潍法技变字003号变卖财产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变卖财产”(申请中必须明确应买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并在变卖期限截止前,将应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00汇入本院指定开户银行账户内,逾期视为放弃应买申请。 五、支付价款期限:应买人应在签署“应买确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余款汇入本院指定开户银行账户内,逾期视为放弃应买。 六、多人应买:变卖期限内同时多人报名时,以竞价方式确定应买人。应买人未在本院通知缴款期限内足额缴款的,后一顺位的应买申请人顺位递升。 特别提示:本院指定帐户(收款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潍坊市农行营业部,帐号:15412001040001885)。 报名地点: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联系电话:0536-8189211。 申请执行人咨询电话:郝先生13963609992 葛言18905367098。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据新华社济南9月12日专电 记者9月12日从中国移动山东公司获悉,山东移动4G用户数已突破100万,到今年底全省移动4G基站数量将接近5万个,实现全省乡镇及以上区域的全覆盖及部分村庄的覆盖。 自今年4月移动4G业务正式在山东省商用以来,截至目前,山东移动4G网络已实现全省市、县城区的连续覆盖以及部分乡镇的覆盖,并已全面覆盖胶济铁路、京沪高铁山东段,省内高速公路也部分实现了4G网络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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