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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子军 一份是当事人手中“发回重审”的二审裁定书,一份是同一案号、公布在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维持原判”判决书,两份裁判文书相差3个多月。当事人认为“双胞胎判决书”存在徇私嫌疑。9月15日,该案的审判长、河北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史占群法官称,网上的判决是错的。 (9月16日《新京报》) 即使是作为法律外行都不难想象,法院作出司法判决书,得经过书记员、审判长的仔细校对、校验,上传到裁判文书网更少不了法院相关审核部门校核的程序,更重要的是,一起案件怎么可能起草两个版本的判决书?难道法官断案采取“二选一”模式,未经审理事先起草截然相反的两种裁决?错生“双胞胎”显然根本站不住脚。 “双胞胎判决书”的出现,不啻是枉法裁判的证据,明显存在用虚假法律文书应付公众舆论监督,为一方当事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嫌疑,审判长辩称“无钢印”,却被查证普遍无钢印,更从侧面佐证了这一疑点。 因此,希望有关方面果断介入调查,一经查实枉法情节严肃追究,决不能容许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枉法审判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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