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资讯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专题
 
标题导航
今日潍坊天气
各县市区天气
山东各地天气
空气质量预报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监测结果
我市今年发放低保金逾2.7亿
医疗与养老机构安太阳能享补贴
我省正研究“单独二孩”配套待遇
临朐沂山入选第四批非遗名录
八月份山东CPI同比上涨2.1%
市区违规迁移苗木将被追责
我市近期销毁一批不合格进口通心粉
宜家在全球召回易断裂儿童秋千
社保电话诈骗翻新市民需要提高警惕
2014年09月1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今年发放低保金逾2.7亿



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效初显
  本报讯 9月17日下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措施。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1996年和1997年我市分别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先后13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7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目前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100元。其他县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5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900元以上。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1012户、188250人。据悉,今年已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7658.1万元。
  在特困人员供养方面,我市共建设敬老院102处,农村五保老人13948人,集中供养人数为11272人,集中供养率为80.8%。据了解,今年我市再次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400元和4000元以上,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发放五保金4535.3万元,其中集中供养支出3919.1万元。孤儿分散供养和机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和1200元,今年已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975万元。
  自今年9月1日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施行新的《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此外,我市还实施了受灾人员救助,规划建设了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立了基本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我市开展的“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也取得初步成效,基本上解决了目前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提高了低保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记者 孙永莲 赵春晖)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