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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审计局在今年各类审计中,对三公经费情况尤为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部分单位将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计入正确科目中计算,故意混淆,只有从凭证中单项核对归类,给审计工作徒增工作量。部分市直单位将发生的招待费等支出用不同的形式向基层或下属单位转移报销,该行为应立即叫停,并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标准太低、长期未修订,脱离实际。如公务接待费还是十几年前的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行政机关中公务接待费超支是普遍现象,审计过程中只有对项目支出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其增减变化,确定是否合理、合规,有待于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新的标准。 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发票审查不严格,存在大额发票无明细清单,发票或清单抬头单位不对、外出学习考察无文件等现象,该现象在基层单位尤其突出,并且是屡查屡犯。 (通讯员 娄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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