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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四位村民修建“农村幸福院”,第一年老人免费入住 近日,一条关于“农村民办福利院想采购旧品”的消息在微信中被大量转发,并得到不少好心人的关注。9月26日,记者了解到,“农村民办福利院”其实是“农村幸福院”,而这家“农村幸福院”是寿光市稻田镇李营村李龙海等四位村民合伙开办的,打算第一年让老人免费入住。如果有市民想捐赠的话,可以联系潍坊市民政局的李凡华,电话13953678079。 民政干部闻讯后,帮发微信求助 “哪里有宾馆停业处理旧床、旧床品、旧家具的,请告知。一处农村民办福利院,即将开业,先期60个以上床位,想采购旧品,既环保又节省资金。求大家关心并转发……”近日,一条关于农村民办福利院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不少市民提出想要捐赠。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消息中提出的农村民办福利院,不少市民并不了解。对此,9月26日,记者联系到了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凡华。他告诉记者,此条微信确实是他编辑转发的,现在得到了不少爱心人士的关注,但是现在还是有一些旧家具和旧床品比较缺乏,如果有市民想捐赠的话,可以联系他。 李凡华说,其实他所说的“农村民办福利院”叫做“农村幸福院”,是立足于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服务对象是农村中的高龄独居、空巢、五保、优抚、特困老人。消息中提到的“农村幸福院”是寿光市稻田镇李营村李龙海等四位村民牵头一起开办的。“我们得知此事后觉得开办起这个‘农村幸福院’非常不容易,由于都是农民自己出资开办,资金比较困难,加上他们对相关政策并不了解,因此民政部门也是积极帮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希望有好心人能捐一些旧床品或者家具来帮助他们。” 楼已基本完工,还缺少一些设施 9月26日,记者联系到了李龙海。他告诉记者,他们开办的这家“农村幸福院”叫菊园福利中心。对于开办的目的,李龙海说,2013年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只能在医院进行治疗,当时他的父母都已经80岁了,在家没有人照顾,让他十分挂念。 “除了我的父母,我也发现村里有很多老人没人照顾,而我们村周边也没有养老院。”李龙海说,当时他就想现在城里都有养老院,农村却很少,如果村民想要养老,还要跑到很远的地方。之后,他们四位村民一起商量,便决定合伙一起出资开办这家养老院,村委和相关部门也都非常支持,给予了一定帮助。 李龙海告诉记者,四个人每人出资20多万元,一起凑钱开办起了这个养老院,并决定建起后一年之内村里的老人入住都是免费的,以后再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 “李凡华主任在得知此事后,也积极帮助我们,我们也非常感谢潍坊市民政局。”李龙海说,现在菊园福利中心的楼已经基本完工,占地在3亩左右,能容纳100多个床位,但是由于资金比较紧缺,里面的设施还没有完善,他希望能有好心人捐一些家具来帮助他们。 ◎新闻名词 农村幸福院 什么是“农村幸福院”?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了解到,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民【2013】45号》明确提出,“农村幸福院”是以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养老难为重点,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农村中心社区或较大的建制村,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院。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潍政发【2014】17号)也提出:对“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的,占地面积不低于2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设置床位不低于20张的农村幸福院,给予4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占地面积1亩(含)以上、不足2亩,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不足4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张以上的农村幸福院,给予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达到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二三类建设标准的,按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文/图 本报记者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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